龍門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龍門吊必須經相關單位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2、操作人員由經過一定培訓,了解龍門吊的機械構造、性能;須持證上剛;在工作時,精力要集中。必須有足夠的睡眠,工作中不準打瞌睡,酒后禁止吊運工作,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4、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5、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6、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7、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8、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9、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10、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1、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12、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13、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4、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15、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16、龍門吊機除執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17、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18、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有統一的信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19、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20、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21、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現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二、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注意吊裝機械及輔助工具的檢查、維修和維護。
2、惡劣天氣不能吊裝作業,尤其是大風天氣。
3、吊車行走路線的路面要平整、耐壓,不滿足使用要求的要徹底處理,
4、嚴格吊裝順序,保證已吊裝完的構件的穩定性,能夠固定的必須固定,不能固定的或加纜繩或暫緩吊裝。
5、吊車臂下、吊物下嚴禁站人或行人。
作業區域懸掛明顯警示牌,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6、貫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規程》(DL500.1-2002)。
7、參加安裝工作的人員須通過各級安全培訓,且身體各項檢查合格。
8、安全防護用品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9、進入施工現場正確著裝,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10、卷揚司機,起重人員需具備《特殊工種作業證》。
11、動用火、電焊人員需具備《特殊工種作業證》。
12、開工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所有人員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
13、起重機具使用前須進行檢查,特別是吊裝機械的轉動裝置及制動裝置是否性能良好,確認無傷痕,無隱患后方可施工。所有用的吊裝運工具、索具都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6倍以上)。
14、指揮起重機械的人員要熟悉作業面環境,避免與電氣及其它設備相碰,特別注意不可與高壓線路接觸,保證與高壓線路的最小距離為3m。多人從事起重指揮作業時,應協調配合,避免出現不必要的人為傷害事故。
15、在吊車桁架上施工時,未采取任何措施時,禁止在單梁上行走。行走時應在梁上設置安全繩,并將安全帶掛在安全繩上。
16、吊籃及臨時使用前必須認真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在其上面工作時安平臺、護欄全帶不能系于它上面,應系于固定的結構上。如果無固定的結構,則須裝設安全帶固定裝置。
17、夜間施工時光線一定要充足,施工結束后施工小組負責人相互間要照顧確定人員都集合到齊后方可離開。施工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吊裝用工器具的安全性。
18、施工時焊接作業人員一定要使用牢固可靠的吊架和作業平臺并且對掛靠點要經常檢查,起重指揮人員吊運設備件時要事先檢查吊裝通道內有無作業人員施工,相互間要協調配合好。
19、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當天完工前必須對施工區域進行清理。
20、施工時任何一小組施工前和施工結束后都要檢查作業通道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糾正。倒班工作時交接班人員要互通工作信息。
21、對任何存放件長時間不用時應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