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車作業安全保證措施的制定原則
為使---立交主線橋工程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正常施工,起重吊裝施工過程有效控制,起重作業符合有關操作規程,重點是起重作業過程中安全保障工作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二、起重吊裝作業施工部位及施工項目
1、進場鋼筋、機械的卸車作業。
2、各墩位鉆孔樁施工鋼筋籠的吊裝作業。
3、各墩位墩柱、箱梁施工模板的吊裝、拆卸作業。
4、滿堂紅支架預壓構件的吊裝作業。
5、梁部施工各種小型機具及張拉設備的吊裝作業。
三、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組織機構
1、成立起重安全作業領導小組,負責起重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認真審定施工計劃、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現場做好安全把關工作,解決起重施工中可能影響安全的問題。
2、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起重作業施工中,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職指揮人員、專職安全員必須到位。安全負責人在開始作業前認真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按標準作業程序作業,作業前要明確吊車性能狀態、作業環境、人員配備等情況,保證作業安全。
四、起重吊裝作業管理措施
1、制度管理
1)領導干部盯崗制度:在每次起重作業時,起重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中組長和副組長必須有1人現場指揮。
2)崗前培訓教育制度:起重作業前,對所有參加吊裝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吊裝作業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施工人員在作業前,由現場領工員進行當天起重作業安全交底,起重作業時的安全注意事項及作業現場安全檢查。
4)作業前預備會制度:鋼筋籠、大型構件等起重吊裝作業前,由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施工作業人員召開預備會,明確作業內容,作業方法,現場指揮由誰擔任,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理方法。
2、設備管理
1)設備選擇
a起重設備滿足構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安裝位置及吊車安置地點客觀因素影響等;
b考慮起吊工程量、工作面及施工進度要求。
c施工現場情況:要滿足吊車安置。
d起重機的技術性能:起重量、作業半徑和起吊高度。
2)設備檢驗:
a進場前檢查起重設備的年度檢測狀況是否良好,必須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b使用前檢查有關安全裝置的使用功能狀況是否良好:
緩沖器:用來減緩起重機運行到終點可能出現擋止時的沖擊。
限制器:包括行程限制器,吊鉤起升高度限制器,起重臂桿回轉角度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
制動裝置:其作用為支持、停駛、下降三種情況,即保持不動,使運動中的機構以一定減速停下來;制動力與重力平衡,使重物恒速下降。
幅度指示器:起重臂上都裝有幅度指示器,當變幅時,發送裝置將動臂不斷改變的位置發送給接收裝置,這樣臂架的幅度變化就可顯示出來,并指示各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
3、安全操作培訓管理
1)操作人員(包括起重司機,起重工)有專業工種操作上崗證,且年度審核手續齊全。
2)定期對現場指揮人員、專業工種操作人員、附屬操作人員進行起重作業技術知識的講解和施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項的講解。
4、監督和檢查管理
1)日常檢查
a施工技術:按照施組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進行日常檢查,按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對安全實施情況進行日常檢查。
b現場安全員及機械工程師:對現場起重操作進行全過程監控,對安全操作情況及機電設備,車輛的安全防護裝置和保險裝置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操作者進行按章操作的日常安全檢查。
c安檢工程師:經常深入現場,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提出改進意見和整改措施,落實到作業班組和每個操作者。
d操作者:經常自查遵章守紀、按章操作情況。自檢對勞動保護用品愛護、保養情況,有不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改正。
2)專業性檢查
每旬、月、季安檢部門會同機物、技術部門對起重設備、操作人員等進行專業性檢查,然后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整改,必要時予以停工。
五、起重吊裝作業安全保證措施
1、起重吊裝安全技術一般規定
1)吊裝前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起重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效駕駛證及起重吊裝特種作業證,參加吊裝的人員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2、防止高空墜落措施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吊裝工作區設有明顯標志,并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人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站在操作平臺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臺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臺跳板應鋪平綁扎,嚴禁出現挑頭板。
3、防物體落下傷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扎牢固后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后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一般情況吊裝作業應避開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緊急情況必須施做吊裝作業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4、防止汽車起重機傾翻措施
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2)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起吊重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 4)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未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準,起重機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傾翻。 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起升與水平轉動或起升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6)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臺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準確。 9)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
5、防吊裝結構失穩措施
1)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安裝結構構件。 2)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和臨時固定或連接可靠后始可卸鉤,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后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拉(撐)固。 3)構件固定后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