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規定,吊裝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及審批除按通常的要求進行外,還應執行如下規定:
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的吊裝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2.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設備安裝工程的吊裝方案,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再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實行總承包管理的項目,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專家論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