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① 主要受力構件,如主梁、端梁等失去整體穩定性時應報廢;
② 主要受力構件發生嚴重腐蝕時,應對其進行檢查和測量,當承載能力降低至原設計承載能力的87%以下時,如不能修復則應報廢;
③ 當主要受力構件產生裂紋時,應采取阻止裂紋繼續擴張及改變應力的措施,或停止使用,如不能修復則應報廢;
④ 當主要受力構件斷面腐蝕達原厚度的10 %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⑤主要受力構件因產生塑性變形,使工作機構不能正常地安全工作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⑥ 對于橋式起重機,小車于跨中位置起吊額定負荷、主梁跨中的下撓值在水平線下超過跨度L/700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② 主要受力構件發生嚴重腐蝕時,應對其進行檢查和測量,當承載能力降低至原設計承載能力的87%以下時,如不能修復則應報廢;
③ 當主要受力構件產生裂紋時,應采取阻止裂紋繼續擴張及改變應力的措施,或停止使用,如不能修復則應報廢;
④ 當主要受力構件斷面腐蝕達原厚度的10 %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⑤主要受力構件因產生塑性變形,使工作機構不能正常地安全工作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⑥ 對于橋式起重機,小車于跨中位置起吊額定負荷、主梁跨中的下撓值在水平線下超過跨度L/700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