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的設計制造及檢驗符合GB/T3811.GB/T6067.GB/T1306.GB/T9008等有關標準.產品在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采用新材料.新工藝.****的**配套元器件,是具有高質量.高性能.低維修成本的產品,廣泛用于工廠車間.庫房.露天場地裝卸搬運物料.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我公司提供的車輪組的材料一般采用ZG430-640鑄鋼,為了提高車輪表面的耐磨強度和壽命,踏面應進行表面熱處理,要求表面硬度為300-350,淬火深度不少于20mm.應用中控制運行機構車輪水平偏斜值主要是根據不同的產品結構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比較常用,工藝措施也相對簡單設計結構是:將車輪裝配到支架上組成車輪組,例如角型軸承箱車輪組和臺車式45°剖分軸承箱車輪組,在起重機主結構上,安裝調整車輪水平偏斜合適后固定.車輪組主要適用于QD5~100T電動雙梁橋式,門式起重機,車輪組涵蓋Ф250—Ф900等規格.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門座起重機根據結構類型的不同,可分為下面幾種:
1.以門架的結構類型為主要標志
門座起重機可以分為全門座和半門座起重機。后者不具備完整的門架,它的兩條運行軌道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一條鋪設在地面上,另一條鋪設在庫房或特設的棧橋上。
2.以起重臂的結構類型為主要標志
門座起重機可分為四連桿組合臂架式門座起重機租單臂架式門座起重機兩種。前者的**優點是臂架下面的凈空高度較大,因而在一定的起升高度要求下,起重機的總高度較低,但結構復雜,重量較大,而單臂則與上述相反。目前,國內大多采用四連桿組合臂架式起重機。
3.以上部旋轉部分相對下部運行部分旋轉的支承裝置的結構類型為主要標志
門座起重機可分為轉柱式門座起重機、定柱式門座起重機、轉盤式門座起重機和大軸承式門座起重機。轉盤式門座起重機結構復雜,加工制造困難,目前較少采用;轉柱式和定柱式整體穩定性好,是目前常用的形式,其中轉柱式應用**多;大軸承式結構新穎,構件少,重量輕,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4.根據用途和使用場合的不同進行分類
門座起重機可分為港口用門座起重機、造船用門座起重機和建筑用門座起重機3種。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起重機是一種物料搬運機械,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俗稱吊車、航車、天車、行車等。主要有單梁起重機、雙梁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等幾種類別。我公司大量出售各類單、雙梁,橋、門式起重機,及其相關配件!我公司可以保養、維修、安裝等一條龍服務!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電動單梁起重機組成:主要由電動葫蘆.金屬結構.大車運行機構.饋電裝置和電氣裝置組成.使用環境:工廠車間或室內.倉庫貯存室.鋼材倉庫不適合在易燃易爆的地方使用此設備.操作方式為地面和空中兩種.操縱室有開式.閉式兩種.可根據實際情況分為左或右面安裝兩種形式,入門方向有側面及端面兩種,以滿足用戶在各種不同需要的情況下進行選擇.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 :我公司專業生產單雙梁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液壓升降平臺.電動平車.電動葫蘆.起重配件.貨梯.共有5大系列多種產品.本系列產品是經我廠技術人員精心開發研制,獨立制造的**產品.本系列機械造型美觀.性能安全可靠,使用安全,方便,免維護.因為專業,所以更好,本機械大力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為您節約勞動成本,是您的**選擇**理想致富幫手.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電動葫蘆溫度.濕度適用范圍:本產品在-20℃以下低溫或40℃以上高溫環境工作.在有爆炸危險.充滿硫酸和其它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中,在吊運熔化金屬.有毒物.易燃物的場所中禁止使用.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固定登車橋安裝說明:
1.先挖一個地坑.
2.挖引線孔,預埋電線(用PVC或鋼管包住)孔留在地坑尾部**位置.
3.將錨釘焊于角鋼的內面,地坑三角均需角鋼包邊.
4.坑底底層鋪碎沙子,上層鋼筋混凝土.
5.坑兩邊必須利用網狀鋼筋與土建中鋼筋網連接穩固,注意間距.
6.水泥澆注,預留角鋼位置,預埋防撞塊厚鋼板.
7.二次澆注,固定角鋼,地坑施工完畢.
8.將固定登車橋放入坑位,通過膨脹螺栓以及焊接將平臺與坑位緊密連接.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起重機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回轉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
成都龍門吊安裝維修:起重機工作中: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 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b.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c.發現異常,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