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起重機由動力裝置、工作機構以及動臂、轉臺、底盤等組成。
動臂
為多節組裝桁架結構,調整節數后可改變長度,其下端鉸裝于轉臺前部,頂端用變幅鋼絲繩滑輪組懸掛支承,可改變其傾角。
也有在動臂頂端加裝副臂的,副臂與動臂成一定夾角。起升機構有主、副兩卷揚系統,主卷揚系統用于動臂吊重,副卷揚系統用于副臂吊重。
轉臺
通過回轉支承裝在底盤上,可將轉臺上的全部重量傳遞給底盤,其上裝有動力裝置、傳動系統、卷揚機、操縱機構、配重和機棚等。動力裝置通過回轉機構可使轉臺作360°回轉。回轉支承由上、下滾盤和其間的滾動件(滾球、滾柱)組成,可將轉臺上的全部重量傳遞給底盤,并保證轉臺的自由轉動。
底盤
包括行走機構和行走裝置:前者使起重機作前后行走和左右轉彎;后者由履帶架、驅動輪、導向輪、支重輪、托鏈輪和履帶輪等組成。動力裝置通過垂直軸、水平軸和鏈條傳動使驅動輪旋轉,從而帶動導向輪和支重輪,使整機沿履帶滾動而行走。
作業時注意的問題
1、履帶式起重機是用履帶行走的,所以其行駛的道路必須堅實可靠。履帶式起重機在行走時,其兩側的履帶不能一邊高一邊低,同時也不能停留在斜坡上作業。
2、履帶式起重機在吊裝作業時,應注意不能超載吊,不能斜吊。并且履帶式起重機在吊起重物時,一般是不能夠行走的,如果需要可短距離的行走。并且吊起的重物距離地面越高,操作員越要謹慎操作起重機,使其緩慢行走。并且工作人員也要拉好構件上的溜繩,防止吊物在空中來回擺動出現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