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
履帶式起重機由動力裝置、工作機構以及動臂、轉臺、底盤等組成。動臂
為多節組裝桁架結構,調整節數后可改變長度,其下端鉸裝于轉臺前部,頂端用變幅鋼絲繩滑輪組懸掛支承,可改變其傾角。
也有在動臂頂端加裝副臂的,副臂與動臂成一定夾角。起升機構有主、副兩卷揚系統,主卷揚系統用于動臂吊重,副卷揚系統用于副臂吊重。
轉臺
通過回轉支撐裝在底盤上,可將轉臺上的全部重量傳遞給底盤,其上裝有動力裝置、傳動系統、卷揚機、操縱機構、平衡重和機棚等。動力裝置通過回轉機構可使轉臺作360°回轉。回轉支承由上、下滾盤和其間的滾動件(滾球、滾柱)組成,可將轉臺上的全部重量傳遞給底盤,并保證轉臺的自由轉動。
底盤
包括行走機構和行走裝置:前者使起重機作前后行走和左右轉彎;后者由履帶架、驅動輪、導向輪、支重輪、托鏈輪和履帶輪等組成。動力裝置通過垂直軸、水平軸和鏈條傳動使驅動輪旋轉,從而帶動導向輪和支重輪,使整機沿履帶滾動而行走。
參數
有起重量或起重力矩。選用時主要取決于起重量、工作半徑和起吊高度,常稱“起重三要素”,起重三要素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其技術性能的表達方式,通常采用起重性能曲線圖或起重性能對應數字表。
履帶式起重機的特點是操縱靈活,本身能回轉360度 ,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能負荷行駛。由于履帶的作用,可在松軟、泥濘的地面上作業,且可以在崎嶇不平的場地行駛。在裝配式結構施工中,特別是單層工業廠房結構安裝中,履帶式起重機得到廣泛的使用。履帶式起重機的缺點是穩定性較差,不應超負荷吊裝,行駛速度慢且履帶易損壞路面,因而,轉移時多用平板拖車裝運。
在結構安裝工程中常用的國產履帶式起重機,主要有以下幾種型號:W1一50、W1一100、W2一100、西北78D等。此外,還有一些進口機型。
W1一50型
**起重量為100KN(10t),液壓杠桿聯合操縱,吊桿可接長到18m,這種起重機車身小,由教材表6—1可知,履帶架寬度M=2.85m,機尾到回轉**距離A=2.9m,自重輕,速度快,可在較狹窄的場地工作,適用于吊裝跨度在18m以下,安裝高度在10m左右的小型廠房和做一些輔助工作,如裝卸構件等。
W1一100型
**起重量為150KN(15t),液壓操縱,與W1一50型相比,這種起重機車身較大,由表6—1可知,履帶架寬度M=3.2m,機尾到回轉**距離A=3.3m,速度較慢,但由于有較大的起重量和接長的起重臂,適用于吊裝跨度在18m~24m的廠房。
W1一200型
**起重量為500KN(50t),主要機構由液壓操縱,輔助機械用杠桿和電氣操縱,吊桿可接長到40m,這種起重機車身特別大,由表6—1可知,履帶架寬度M=4.05m,機尾到回轉**距離A=4.5m,適用于大型工業廠房安裝。
構造組成
一、履帶式起重機的構造組成
履帶式起重機是在行走的履帶底盤上裝有起重裝置的起重機械,是自行式、全回轉的一川起重機。這種起重機具有操作靈活、使用方便、在一般平整堅實的場地上可以載荷行駛和作業的特點。履帶式起重機是結構吊裝工程中常用的起重機械。
履帶式起重機按傳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機械式(QU)、液壓式(QUR)和電動式(QUD)三種。常用液壓式,電動式不適用于需要經常轉移作業場地的建筑施工。
二、性能指標
三、安全操作
(1)起重機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時,坡度不得大于3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起重機啟動**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安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3)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按照規定啟動內燃機。
(4)作業時,起重臂的**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定。當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度。
(5)在起吊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并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動作。
(6)采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抬吊時應統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調。載荷應分配不公合理,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
(7)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8)起重機行走時,轉變不應過急;當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變;當路面凹凸不平時,不得轉彎。
(9)起重機上下坡道時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大。嚴禁下坡空擋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