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應**者要求,國民信托也在官網掛出了致**者的公告。公告稱,根據信托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受托人不得違反信托法所規定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原則,若因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等不當包括但不限于盡職調查,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由受托人固有財產賠償。
11月2日,證券時報·信托百佬匯記者獲悉,北京銀監局對國民信托相關產品的核查有了新進展,多位**者向記者反饋已經收到相應的投訴回復。
據了解,國民信托先后為渤海鋼鐵集團旗下子公司設立了4款產品,經過債委會排查,渤鋼的金融債務為1920億元,總資產近2900億元,若加上商業債務,渤鋼已資不抵債。在渤鋼集團風險暴露之際,國民信托的4款產品也出現了問題,涉及資金約9.7億元。
有**者稱,在2016年1月同屬渤鋼集團的天鋼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無法按期兌付,2016年2月,同屬一個集團及同一擔保人天津冶金集團的國民信托天冶線纜經營收益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延期兌付的情況下,國民信托未曾向委托人披露天冶軋三的關聯企業已經出現風險的信息。不但不采取緊急措施收回借款,依舊于2016年1月和2月繼續發行天冶軋三的第三、四、五期。
對此,北京銀監局核查后認為,國民信托在天鋼貸款信托產品出現風險后繼續發行天冶軋三產品,且發行過程中未將融資人關聯企業出現風險的信息向**者披露,反映出國民信托在信息披露、風險提示等方面存在不足,影響**者購買產品時的判斷和決策。
存在違規推介問題
實際上,除了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問題,北京銀監局還認定國民信托在信托推介銷售方面,也存在委托非金融機構違規推介信托產品的行為。
國民信托產品的一位**者稱,國民信托產品尤其是天冶軋三產品主要通過總部位于上海的360財富進行推介銷售。
“國民信托天冶軋三項目總規模為3.49億,據非金融機構360財富介紹,360財富共承銷國民信托天冶軋三2億多元,通過分銷、轉包等方式把產品銷售給了103位個人**者。”上述**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