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 -20℃~+45℃以上
海拔 1000m 以下
相對濕度 85% (20 &plu**n;5℃)
工作電源 ~380v、50Hz 結構特性
(1) 冶金電動葫蘆是由數個可單獨拆開的部件所組成,主要由四部分組成, 一為提升機構;二為運行機構;三為控制裝置;四為**制動裝置;使用、維 護及檢查非常便利,并能縮短檢修周期;
(2) 電動機采用 YZD 系列錐形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防護等級IP44,電機 絕緣等級為 H 級,電機錐形制動作為支持制動器;起升機構另增加了安全制動 器;
(3) 電動葫蘆下面設置了高溫隔熱保護功能,有效避免了直接熱輻射;
(4) 鋼絲繩采用鋼芯鋼絲繩,具有耐高溫特性; 5) 起升機構設置超載限制器,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 95% 時,超載限 制器發出報警信號,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 105% 時,斷開起升控制回路, 起升接觸器釋放,電機失電停止旋轉;
(6) 起升機構實現上升限位雙保護,**級保護為斷火限位保護,**級 保護為斷控保護;
(7) 控制箱電器元件采用正泰接觸器,控制箱防護等級IP44;
(8) 減速器采用標準模數圓柱齒輪,便于維修。
(9) 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換性強。 安全操作要點
1、操作者應具備的條件
1.1 應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身體健康;
1.2 應熟悉電動葫蘆結構,使用性能,安全規程及本說明書等;
1.3 操作者要經崗位培訓,持證上崗;
2、有下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操作
2.1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2 電動葫蘆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 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2.3 **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2.4 作業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
3、操作守則
3.1 每班作業前應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3.2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3.3 重物接近或過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小高度吊運。 吊重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3.4 不得拆改電動葫蘆的安全裝置。
3.5 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
3.6 用戶必須每年申報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3.7 用戶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8 用戶必須對本單位的電動葫蘆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電動葫蘆出廠技 術文件;安裝地點及啟用時間;安裝、試車檢驗記錄;日常使用、保養、維修 等情況記錄;設備和人身事故記錄;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評價。
3.9 嚴禁載荷長時間懸于空中,以防止零件產生**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