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門座式起重機維修項目
2.項目編號:JDFM2024-QD-0052
3.詢價時間:2024年11月20日
4.評審排序:
第一名:青島青安院環境與安全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448000.00元
第二名:山東開元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478000.00元
第三名:河南省礦山起重機有限公司 495800.00元
第四名:武漢港博港機技術有限公司 508000.00元
5.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各有關當事人如有質疑,必須以書面形式(具體格式詳見全軍武器裝備采購信息網)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持質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當面提出(不接收郵寄、電子郵件及傳真等)。
如無有效質疑,本詢價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
二、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方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與質疑事項有關的單位名稱;
3.質疑事項、請求、主張;
4.必要的事實依據和證明材料;
5.法律法規依據、理由和線索;
6.提出質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公章原件),否則不予接收。
三、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質疑方不是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或者不是聯合體指定牽頭方;
2.質疑書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者未加蓋單位公章;
3.提出質疑時間超出規定有效期限的;
4.質疑書內容不完整且拒不補充完善的;
5.同一質疑方對同一質疑事項提出相悖內容的;
6.質疑事項已經完成處理并書面答復質疑方的;
7.質疑事項已經進入投訴程序的;
8.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9.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
10.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11.其他有關法規文件規定不予受理的。
四、惡意質疑投訴處理
對有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等虛假、惡意質疑或投訴行為的供應商,應當列入裝備承制單位失信名單,根據失信行為失信程度采取相應限制措施,并視情做出以下處理:
(1)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3)涉嫌違法違紀的,依法將有關事項移交國家、軍隊有關部門處理。
五、相關費用
因處理質疑發生的第三方檢驗、檢測、鑒定,向相關部門、單位或者第三方調查取證,專家評審等費用,由提出申請的供應商先行墊付。處理過程中申請撤回質疑的,所產生的費用由質疑方承擔;處理決定明確雙方責任后,按照“誰過錯誰負擔”的原則由過錯方負擔,或由雙方協商合理分擔。
六、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551-62220155
特此公示。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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