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展開社會資本參加礦山生態維護修正試點作業的通知》,明確各試點縣(市、區)要在本年12月底前完成修正協議和土地出讓合平等自然資源財物裝備協議簽定作業,推動社會資本參加礦山生態維護修正。
據了解,廣東將堅持“誰修正,誰受益”準則,展開社會資本參加礦山生態維護修正試點作業,經過礦山生態修正協議和自然資源財物裝備協議同步簽定等方法,推動施行礦山生態修正和自然資源財物裝備打包項目,進一步鼓舞社會資本參加礦山生態維護修正,促進生態文明建造和經濟建造,統籌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具體來看,試點作業將以縣(市、區)為單位展開社會資本參加礦山生態維護修正試點作業,各試點縣(市、區)設立礦山生態修正和自然資源財物裝備打包項目,制定礦山生態維護修正計劃、自然資源財物裝備計劃,將上述有關計劃與各類指標轉讓等支撐政策一并揭露,經過投標、拍賣、掛牌出讓等競爭方法推出項目,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修正協議和土地出讓合平等自然資源財物裝備協議簽定作業。
廣東廳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轄區范圍內選取前期基礎厚實、作業積極性高、機制保障有力、交通條件便當的1至2個縣(市、區)展開試點作業,編制礦山生態修正和自然資源財物裝備打包項目作業計劃,并于本年8月底前報送至省自然資源廳。
一起,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梳理轄區內已有礦山生態修正和自然資源財物裝備打包項目事例,報送事例基本情況、經歷做法、存在問題及作業建議等,廣東廳將從中選取社會、生態、經濟效益明顯,具有推行和學習意義的事例在全省范圍內宣傳,形成演示引領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