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貴州省公安機關沖擊損壞環境資源違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3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不合法采礦類刑事案件236起,捕獲違法嫌疑人377人。
新聞發布會現場 近年來,貴州無證挖掘、越界挖掘、私挖盜采等不合法采礦違法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不合法采礦違法違法的嚴打高壓態勢,實在維護貴州生態環境安全,主要做了以下作業:
全面摸排,深挖擴線。全省公安機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活躍發起群眾監督舉報,全力拓展情報線索來源。充分發起底層公安機關、屬地派出所、村支“兩委”等,對轄區內礦藏企業、拋棄礦井礦山等逐個進行摸排,加強巡查防護力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和案件線索。組織開展“舊案”回頭看,對曾因涉嫌不合法采礦違法違法被行政處罰、刑事沖擊的前科人員和近年來行政主管部門移交的案件線索逐個分析研判,從中起底深挖擴線。
突出重點、精準沖擊。全省公安機關以“昆侖”行動、夏日治安沖擊整治行動、沖擊“洗洞”“洗坡”盜采金礦違法違法專項行動為引領,緊盯礦藏資源豐富區域,緊盯不合法購買、運輸、使用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違法違法,緊盯不合法收買盜采礦藏資源行為,堅持“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沖擊要求,繼續加大對嚴重疑難案件督辦輔導力度,堅決根除滋生不合法采礦違法土壤。2023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偵破公安部、省公安廳督辦案件46起。
強化協作,形成合力。省公安廳聯合省人民查看院印發了《關于偵查監督與協作合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告訴》和《貴州省公安機關處理嚴重疑難案件聽取查看機關意見建議作業規則的告訴》,在嚴重疑難案件偵辦過程中及時聽取查看機關意見,不斷提升公安法律和查看監督作業法治化水平。同時會同國家礦山安監局貴州局、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建立了《貴州省礦山范疇安全出產行政法律與刑事司法銜接作業實施辦法》《貴州省沖擊環境污染違法違法行為銜接作業制度》等作業機制,完成了行政法律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高效處置,實在形成了沖擊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