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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業看,第一工業出資4540億元,同比增加3.1%;第二工業出資82297億元,增加12.6%;第三工業出資158554億元,下降0.2%。
第二工業中,工業出資同比增加12.6%。其間,采礦業出資增加17.0%,制造業出資增加9.5%,電力、熱力、燃氣及水出產和供給業出資增加24.2%。
第三工業中,基礎設施出資(不含電力、熱力、燃氣及水出產和供給業)同比增加5.4%。其間,水利辦理業出資增加27.4%,航空運輸業出資增加23.7%,鐵路運輸業出資增加18.5%。
分地區看,東部地區出資同比增加3.8%,中部地區出資增加4.0%,西部地區出資增加1.0%,東北地區出資增加3.4%。
分掛號注冊類型看,內資企業出資同比增加3.8%,港澳臺企業出資增加5.1%,外商企業出資下降15.8%。
2024年1—6月份固定資產出資(不含農戶)首要數據
指 標 |
2024年1-6月份 同比增加(%) |
固定資產出資(不含農戶) |
3.9 |
其間:國有控股 |
6.8 |
其間:民間出資 |
0.1 |
按構成分 |
|
建筑安裝工程 |
3.8 |
設備工器具置辦 |
17.3 |
其他費用 |
-2.5 |
分工業 |
|
第一工業 |
3.1 |
第二工業 |
12.6 |
第三工業 |
-0.2 |
分職業 |
|
農林牧漁業 |
4.8 |
采礦業 |
17.0 |
制造業 |
9.5 |
其間:農副食物加工業 |
21.8 |
食物制造業 |
27.0 |
紡織業 |
14.3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
8.4 |
醫藥制造業 |
7.1 |
有色金屬鍛煉和壓延加工業 |
19.8 |
金屬制品業 |
16.0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14.0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12.6 |
轎車制造業 |
6.5 |
鐵路、船只、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 |
28.2 |
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3.5 |
核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15.3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出產和供給業 |
24.2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6.6 |
其間:鐵路運輸業 |
18.5 |
道路運輸業 |
-1.0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辦理業 |
0.7 |
其間:水利辦理業 |
27.4 |
公共設施辦理業 |
-4.5 |
教育 |
6.7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10.6 |
文明、體育和娛樂業 |
5.1 |
分注冊類型 |
|
其間:內資企業 |
3.8 |
港澳臺出資企業 |
5.1 |
外商出資企業 |
-15.8 |
注:此表中速度均未扣除價格要素。 |
附注
1、指標解釋
固定資產出資(不含農戶):是以貨幣方式體現的在一定時期內完結的制作和置辦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的總稱。
國有控股:在企業的悉數實收本錢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本錢(股本)所占企業悉數實收本錢(股本)的份額大于50%的國有肯定控股。
在企業的悉數實收本錢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本錢(股本)所占份額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份額的國有相對控股;或許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則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國有協議控股。
出資雙方各占50%,且未明確由誰肯定控股的企業,若其間一方為國有經濟成分的,一律按國有控股處理。
行政和事業單位的出資項目都屬于國有控股。
掛號注冊類型:區分企業掛號注冊類型的根據是商場監管部門對企業掛號注冊的類型,按照國家核算局、國家商場監督辦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商場主體核算分類的區分規則》(國統字〔2023〕14號)履行。
2、核算規模
計劃總出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固定資產項目出資及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出資。
3、查詢辦法
固定資產出資核算報表按月進行全面查詢(1月份數據免報)。
4、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區分
東部地區包含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中部地區包含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含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東北地區包含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5、職業分類規范
履行國民經濟職業分類規范(GB/T 4754-2017)。
6、環比數據修訂
根據時節調整模型主動批改成果,對2023年6月份以來的固定資產出資(不含農戶)環比增速進行修訂。修訂成果及2024年6月份環比數據如下:
年 度 |
月 份 |
環比增速(%) |
2023年 |
6月 |
-0.60 |
7月 |
-0.38 |
|
8月 |
0.48 |
|
9月 |
0.19 |
|
10月 |
0.20 |
|
11月 |
0.36 |
|
12月 |
0.24 |
|
2024年 |
1月 |
0.04 |
2月 |
0.50 |
|
3月 |
0.66 |
|
4月 |
-0.06 |
|
5月 |
0.03 |
|
6月 |
0.21 |
7、同比增速闡明
固定資產出資增速按可比口徑核算。報告期數據與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數據之間存在不可比要素,不能直接相比核算增速。首要原因是:(一)加強在庫出資項目辦理,部分不符合出資核算制度規則的項目退出了查詢規模。(二)加強核算法律,對核算法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數據,按照相關規則進行了改正。(三)加強數據質量辦理,剔除跨地區、跨職業重復核算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