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能源保供“壓艙石”作用,內蒙古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在建煤礦、產能核增煤礦手續辦理,有序釋放先進產能,全區煤炭在產產能穩定在12億噸/年以上。近兩個月,全區煤炭日均產量在335萬噸以上,全區統調電廠電煤庫存維持在1300萬噸以上,電廠存煤平均可用天數在17天以上,煤炭供應穩定可靠。
同時,內蒙古持續優化煤炭產能結構,目前全區120萬噸/年以上產能煤礦占比達到92%,井下機械化程度基本達到100%。
內蒙古還積極落實國家下達的電煤保供任務,2023年承擔國家電煤中長期合同保供任務量9.45億噸,占全國總任務量的36%,有力保障了全國25個省份的煤炭供應。
區內民生供暖用煤也得到了有力保障,2023年入冬前,內蒙古就提前安排了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城鎮集中供熱用煤保障工作,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320萬噸、城鎮供熱鍋爐用煤1658萬噸全部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