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證監會也進一步完善了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據方法,累計核準23家上市公司發行GDR,合計募資約122億美元,為我國企業“出海”提供了新路徑,也為境外投資者打開了參加我國經濟開展的新窗口。證監會不斷加速資本商場根底準則建設,提高法治水平,提高監管透明度,持續激起商場生機,統籌開展和安全,在境外上市存案中維護好國家產業和信息安全。
方星海提示,企業境外上市應遵守國內外法律,守住風險底線。單個我國赴境外上市的企業出現了嚴重違法違規事情,有的過度加持杠桿,借助境內外商場盲目融資擴張爆雷;單個企業嚴重財政造假、虛假陳說,有必要從嚴懲治。境外上市企業應嚴格遵守上市地法律法規,同時要遵守本國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