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布景和目的
近年來,關于加強和改進鐵路工程監理作業的呼聲較高,為準確了解職業監理作業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切實有效發揮鐵路工程監理效果,國家鐵路局安排展開了專題調研,根本摸清了鐵路工程監理作業中存在的監理人員專業本質不匹配、結構不合理,人員流動、替換頻繁,監理企業現場管控才能下降,監理威望削弱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結合職業展開實際,并在吸納了有關職業、地方在加強和改進監理作業有效做法的基礎上,研討起草了《關于加強鐵路工程監理作業的告訴》(以下簡稱《告訴》)。《告訴》旨在進一步調動鐵路工程監理部隊的活躍性,規范鐵路工程監理行為,保證鐵路工程優質安全,努力服務鐵路建造高質量展開。
二、主要內容
《告訴》從八個方面臨加強鐵路工程監理作業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監理作業。著重了工程監理制的法定地位及其效果、性質,要求鐵路工程參建各方高度重視監理作業。一起,清晰國家鐵路局將研討調整施工監理費標準,推動鐵路工程監理事業有序健康展開。
二是規范工程監理承發包。著重《標準監理招標文件》的應用,清晰監理標段劃分、特別工程監理發包、工程質保金約定等事宜。一起鼓舞鼓舞具有監理資質的規劃企業發揮專業優勢,活躍承包監理事務。
三是嚴格按合同展開監理作業。強化托付監理合同在監理作業展開中的基礎效果,要求合同雙方恪守契約,依法依約展開監理作業。一起對監理單位關心的旁站監理、平行查驗及其所涉試驗室設立等事宜做出清晰規則。
四是強化項目監理組織管控。要求監理單位落實主體職責,加強對項目監理組織及監理人員的管控,統籌項目監理人員進進場安排,加強事務培訓和考核作業力度,并承受建造單位、施工單位的監督。
五是加強監理人員管理。要求監理企業重視并加強企業人才部隊建造,保證監理人員權益,著重監理單位與主要監理人員的勞動和從業關系,依法使用勞務差遣人員。一起發揮“鐵路工程監督管理信息體系”從業信息記載功用,追溯監理人員質量安全職責。
六是提高監理信息化水平。鼓舞監理單位開發鐵路工程監理信息化體系,以電子化方法記載監理日記、監理日志等監理材料。清晰符合《建造項目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檔發〔2016〕11號)規則要求的,可直接以電子文檔方法搜集、歸檔包含監理材料在內的工程材料。
七是樹立監理陳述準則。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的哨點監控效果,根據《建造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則,并學習有關職業做法,樹立監理單位向鐵路工程監管部門陳述鐵路工程質量安全狀況的準則。
八是嚴肅查處監理違法違規行為。要求鐵路監管部門嚴肅查處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違法行為,按規則認定記載發布失信行為,對情節嚴重、觸及廉政的移送有關職權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