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礦山起重機制造有限公司:
根據我單位2023年9月20日合肥站談判會議研究決定,貴單位為我單位合肥站行包車間防爆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更新項目成交單位,成交價款為16000.00元。根據《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站招標和談判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請貴單位于接到本通知三十日內與我單位簽訂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成交資格。
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
合肥站
(蓋章)
日期: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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