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選條件
本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制氧站2#阿特拉斯離心式空壓機大修保養服務(第二次)”項目,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比選人為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
2. 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項目名稱:大渡口制氧站2#阿特拉斯離心式空壓機大修保養服務比選(第二次)
2.2 比選范圍:制氧站2#阿特斯離心式空壓機大修保養1臺、1#空壓機中間冷卻器更換項目
2.2.1大修保養設備型號:
2.2.2大修保養內容:
2.2.2.1、D級保養2#空壓機:2#空壓機已累計運行約40000小時,需要進行D級維保(具體項目詳見阿特拉斯空壓機標準工時維保清單),特別是要徹底拆卸檢查和維保主油泵(更換相關備件),解決2#空壓機無法較大程度升高油壓和油箱油位突然大幅度降低回升的問題。
阿特拉斯空壓機標準工時維保清單:
Revision D ( 48000h ) (D級保養-修復或更新) |
Oil level(油位檢查) |
operation data / Log Sheet(操作數據記錄) |
Drain traps(疏水器、倒空閥檢查) |
Oil, water and gas leakages(油、水、氣的泄漏情況) |
Abnormal noise, loose connections, loose bolts, etc(異常聲響,各部件松動情況檢查) |
Accumulated dirt(清理機身污垢) |
Safety Valves(安全閥檢查) |
Oil Analysis(油樣分析) |
Operation Data Analysis(操作數據趨勢分析) |
Instrument lines and filter(儀表氣管線和過濾器檢查) |
Oil Filter Element(油過濾器檢查更換) |
Inlet Filter Elements(入口過濾器檢查) |
Oil Demister Filter Element(油霧風機過濾芯檢查) |
Seal Gas Filter Element (密封氣濾芯檢查) |
Control System(控制系統檢查) |
Discharge Check Valve(出口止回閥檢查) |
Anti Surge Valve(防喘振閥檢查) |
Inlet Guide Vane(入口導葉檢查) |
Shroud(擴壓器檢查) |
Impeller(葉輪檢查) |
Impeller cleaning(葉輪清洗) |
Impeller Connection(葉輪連接件檢查) |
casing(蝸殼檢查) |
Shaft Seal(軸封檢查) |
Pinion Shaft(小齒輪軸檢查) |
Bull Gear Teeth(大齒輪齒檢查) |
Gears(齒輪副嚙合間隙檢查) |
Bearings clearance(軸承間隙檢查) |
Bearings(軸承檢查) |
Drive Shaft Seal(驅動端軸封檢查) |
Vibration probe(振動探頭檢查) |
Main Driver Coupling(聯軸器檢查) |
Hear Exchanger ( Air/Oil )(空壓機中間冷卻器更換) |
Main Oil Pump(主油泵檢查) |
Auxiliary Oil Pump(輔助油泵檢查) |
Oil Pressure Control Valve(油壓調節閥檢查) |
Main Driver(驅動設備檢查) |
base frame / Foundation(機架、基礎檢查) |
Coupling Alignment(對中數據校驗) |
Mechanical Test Run (機械運轉測試,并記錄運行數據) |
Oil (檢查、更換) |
Shaft Seals(軸封修復或更新) |
Bearings(軸承修復或更新) |
Impeller Assembly(葉輪組件修復或更新) |
rotor balancing(返廠轉子動平衡檢查) |
Shroud(擴壓器修復) |
Main Oil Pump(主油泵修復或更新) |
Auxiliary Oil Pump(輔助油泵修復或更新) |
Vibration Probe, Extension Cable, Cable Glands(振動探頭、延長電纜等檢查、更換) |
2.2.2.2、PLC維保:儀表線路、系統檢測、維護(由檢修單位安排專業儀表工對儀控系統進行拆卸、安裝、檢測及維護等相關工作)。
2.2.2.3、解決2#空壓機3級蝸殼銹蝕無法拆卸問題。
2.2.2.4、完成壓縮機與驅動高壓電機聯軸器對中校正工作。
2.2.2.5、高壓電機散熱風道、繞組、轉子清潔除塵,散熱風扇及電機拆卸清潔、散熱電機更換軸承,接線柱、接線盒檢查緊固,軸承供油油管檢查清理維保。
2.2.2.6、1#、2#空壓機中間冷卻器更換(共4個)
2.2.2.7、檢修完畢整機調試開車成功后15日提供詳細的檢修服務報告和動平衡檢測報告。
2.3、項目質保:項目至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陸個月。
2.4、項目檢修工期:8天,具體檢修實施時間以比選人書面或電話提前5天通知。
2.5、該比選項目最高限價要求:該項目設置最高限價25萬元,包含項目全部施工人工費用、檢修工器具(含檢修輔助平臺制作、吊車費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平衡檢測及往返運輸費用、動平衡設備包裝費、差旅食宿費、管理費、增值稅費等一切費用。
2.6、付款時間和方式:項目驗收合格后10日內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比選人收到發票后30日內支付合同的90%,合同的10%作為質保款,支付方式為銀行電子承兌匯票或電匯。
2.7、保證金
本項目收取中選價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履約保證金,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完畢后,未產生違約金的情況下合同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履約保證金在30天內全額一次性無息退還。(在項目檢修工期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設備檢修項目,超期檢修時間按5萬/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所有違約金比選單位只開具收據)
3. 比選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提供營業執照,并具有機電維修業務,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
(2)競選人從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阿特拉斯品牌離心式空壓機(產氣量不低于25000m³/h)大修維保同等案列一個以上業績,需提供能證明同類型同品牌離心式空壓機大修的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業績相關信息及印章不清楚的視為不符合業績)。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檢維修設備及工器具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同時需要提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起重機械指揮Q1、橋門式起重機司機(行車)Q2、焊工證、電工證、高處作業證)的檢修人員,并提供操作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本項目為比選人關鍵生產裝置,參與人必須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和檢修事項與競選人交流溝通(需提供勘察現場交流照片或其他能夠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檢修技術不合格,按廢標處理。
(5)安全審查
1)比選人應具備符合工程要求的安全管理機構,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配備有會使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溝通和完成安全資料填寫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需提供專職安全員的證件復印件和社保繳納憑證并加蓋公章)。
2)承包商須服從甲方一切生產及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并接受合同附件中安全環保協議全部內容(見附件三)。
附件三:
安全環保協議書
(基建、安裝、維保單位2023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根據《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基于已簽訂的合同文件,為進一步明確雙方在承攬的工程項目、設備安裝施工時的安全、環保、消防職責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職責與權限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工作要求,對乙方人員進場前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將公司HSE方針、重大安危因素和環境因素及相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應急處理程序等告知乙方,考核合格后方允許入場。
2、甲方根據施工合同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監督做好甲方人員及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人員進出施工現場的安全。
3、甲方將根據有關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現場或進入甲方生產、施工區域的人員、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安全環保隱患、安全控制措施不力、違章作業以及安全事故發生時,甲方有權勒令其停工整改、扣除違約金、責令更換人員、設備等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4、按要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第二條、乙方職責與權限
1. 乙方須將甲方的HSE方針、重大安危和環境因素及相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傳達給乙方員工,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目標責任制,制訂切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監督乙方員工嚴格按管理要求進行施工等現場作業。
2. 對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履行法規及施工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和義務。施工單位根據需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負責對所使用的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資質進行審查,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并承擔責任。
3. 施工單位入場流程:施工隊伍入場前,甲方對口負責人應收集入場人員名單及組織機構文件、管理制度、主要管理人員資質證書、保險等交發起審批流程審批后方可向安全環保部申請參加一級培訓,確定好培訓時間后參加安環部組織的一級培訓和考試,根據《承包商環境安全管理程序》對危險性較低的參觀、技術服務人員和施工時間較短的專業技術人員適用簡單入場培訓流程。
4. 負責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及其經費計劃,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及措施實施前,報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審批。凡涉及較大規模的鋼結構制作安裝和拆除、模板、基坑、腳手架、玻璃幕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爆破、臨時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寫專項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應組織進行專家論證,方案通過后按照方案進行施工。
5. 按勞動法、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施工合同等規定,在工程施工中保證足夠的安全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等安全投入,為本單位駐施工現場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減少或杜絕職業病的危害,安全文明施工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6. 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堅持先培訓后上崗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制度。
7. 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電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8. 外來承包商員工進入廠區,必須服從管理,應遵守《廠區道路安全管理規定》,按照規定道路標識行走,不得強行穿越叉車、吊車作業禁止通行區。施工作業場所應遵守公司禁煙管理規定,禁煙區內不得吸煙。
9. 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亂動生產作業設施、設備,違規亂動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但發現有異常時可報告相關人員處理。
10. 各施工單位應按業主方核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型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如要改變總圖動布置的需經建設方同意方可實施。
11. 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辦公、生活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職工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應符合衛生標準,現場臨設塔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2. 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現場周邊設定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粉塵、廢氣、廢水、固體棄物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現場廢水排放應按甲方要求處置,工程廢棄物應按照甲方現場代表指定的區域分成可回收的鐵制品、紙制品、木制品,不可回收的垃圾、危險廢棄物分類堆放,按照原材料供應方式和國家相關規定劃清責任進行處置。
13. 施工作業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作業,作業前應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作業完成后應檢查是否存在未消除的安全隱患。腳手架要搭設牢固,跳板、欄桿要綁牢。腳手架的拆除應有具體的安全措施,應從上往下拆除,不得高空拋擲腳手架管件。
14. 臨邊、洞口安全防護必須健全、固定牢靠,施工現場的井、坑、溝、池均要有蓋板或圍欄,爬梯、平臺、吊裝孔均須設有欄桿。安全防護堅持誰施工,誰防護的原則,已經做好的安全防護,未經建設單位同意不得隨意拆除,多單位交叉作業時安全防護由建設單位指定作業區內一家單位完成,不得推脫。因施工需要打開的樓板、地溝及窨井等的蓋板,以及新挖的溝、坑、井、洞都應做好明顯標志,白天用警示繩或欄桿圍起來,夜間要設紅色信號燈,施工完畢要及時回填好或蓋好。
15.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工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參觀人員等均必須戴好安全帽,根據現場安危因素情況,應適當增加必要的勞保穿戴,如勞保鞋、隔音罩、防塵口罩、護眼面罩等。
16. 交叉作業應辦理書面告知手續,后進場單位應告知先進場單位,存在外部影響的施工作業單位應告知被影響的單位,上下交叉作業應相互配合,作好信號聯絡。
17. 高處作業、動火作業、設備檢修作業、有中毒或窒息的危險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電氣作業等危險作業均按CPIC發布的《危險作業管理程序》(Q/CPIC A00.40)管理。
18. 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十大禁令》1)嚴禁謊報、瞞報事故。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易燃易爆區域。3)嚴禁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4)嚴禁電氣、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無證操作或未經許可作業。5)嚴禁在起重吊物上站人、吊物下行走或停留。6)嚴禁未經許可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7)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輛。8)嚴禁叉車門架下站人、用貨叉或托盤帶人作業。9)嚴禁未經批準解除安全聯鎖。10)嚴禁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第三條 違章處理
1、違反甲方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及《安全環保協議書》的,根據條款規定酌情給予暫停施工整改、更換管理人員或進行經濟處罰。違反甲方《安全生產十大禁令》違規人員將被立即拉入黑名單禁止入場,甲方將處罰通報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乙方指定郵箱中,發送之時開始計算有效反饋時限。因受到處罰影響工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工期不予延長。
2、乙方單位和個人不服從各級安全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事故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態度惡劣,一律加重處罰,甲方有權根據現場安全管理情況經會議紀要或通知的形式增加考核標準。
第四條 事故處理
1. 各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實際,有預見性地做好應急準備,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經常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演練。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如實按流程報告甲方,負傷者或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逐級上報,事故發生現場負責人應在30分鐘內報至甲方對口管理人員,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
2. 事故發生后,由事故當班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或其它指派人員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組織力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接到事故報告的相關部門應立即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處理及開展調查工作。在不影響搶救受傷人員和不造成事故擴大的前提下,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和拍照取證工作。
3. 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現場相關人員應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到達現場或將受傷員工護送到醫務室,視情況聯系附近車輛護送到工傷定點醫院治療或拔打120急救電話。情況緊急時,可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待傷情平穩后再轉到定點醫院治療。
4. 事故調查應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明事故原因、明確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跟蹤落實、組織學習事故案例,事故調查組成員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進行數據采集,索取有關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
5. 事故調查處理及審批權限:
1) 微傷事故由事故所在單位或甲方負責調查與處理,但處理結果應報送甲方。
2) 一人以上輕微傷3人以下重傷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3) 重傷3人以上事故由政府部門或政府部門授權調查處理,政府部門授權調查處理的事故,由甲方安全環保分管領導審批。
4) 死亡事故由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根據政府部門調查報告,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 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調查權限,應立即組織人員勘查事故現場并拍照或錄像取證,收集相關資料。輕傷以上事故,應在3個工作日內成立3人以上的事故調查組,調查組成員根據需要確定,應與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成員包含但不限于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工會代表(重傷以上)等人員。
7. 結案期限:輕微工傷事故應當在15天之內結案;其它工傷事故應當在30天內結案,特殊情況最長不得超過90天。
8.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因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此協議簽訂后立即生效,之前已簽訂的《安全環保協議》作廢。有效期至工程施工結算完成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補充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根據雙方所簽合同之爭議條款解決。
3、違約考核規定見附件。
甲方: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重慶市大渡口建橋工業園B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
本人 ,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身份證號: )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義處理與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合同及相關協議書的簽署、遞交、說明、修改事宜,遵從工程合同及相關協議書規定的有關義務和處理方式,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違約考核標準
違規事項 |
扣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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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扣罰和獎勵金額為事件每發生1次或1人.次的金額,金額單位:元,幣種為人民幣。同一事務,未及時完成整改,重復發生的,加倍扣罰,連續多次發生,3倍扣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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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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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期間,同承發包項目相關的企業、人員資質發生變更應報批的隱瞞不報,未經建設單位同意私自分包,聘用的分包商無有效資質,與分包單位無安全協議。 |
5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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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獲開工令私自開工,不執行建設(監理)單位發出的停工指令。 |
5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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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本企業需要的《安全環保責任制》《隱患排查整改》《事故應急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
1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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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級安全教育、疫情防控、日常安全教育不符合國家規定、公司制度要求。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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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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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風險辨識不全,安全措施不齊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編制但未編制、未經審批完成就施工,未履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就施工。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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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服從工程會議決議、業主(監理)方工程指令。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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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隱患糾正措施不力,隱患排查、整改記錄缺失。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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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施工作業無安全操作規程以及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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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機具、車輛、設備入場前,大型登高、吊裝設備、腳手架架設后應進行備案、報批、驗收的,未經同意就使用。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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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
3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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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違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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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參加建設單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入場、借用、冒用他人入場許可證的。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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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全帽、護目鏡、勞保鞋、工作服、反光背心等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穿佩戴。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受損或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 |
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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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班前或班中飲酒后,仍然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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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超過2米有可能跌落的場所施工作業未系或未按規范系雙鉤安全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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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在施工區內禁止吸煙處吸煙(非一級禁煙區),隨地大小便,亂丟垃圾,污損破壞環境設施等行為。 |
1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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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場及施工作業違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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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施工平面布置圖不符合規定,現場狀況與圖不相符;施工現場搭設臨時建筑,未經業主方同意后就實施。 班組工具房的布設未經過業主方統一規劃或認可,布置不整齊,施工常用工器具、材料應規劃區域、堆放整齊、標識清楚,不影響外觀形象,未做到上述措施的。 |
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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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施工場所的井、坑、孔、洞、地溝、臨邊等,未及時設置有效的孔洞、臨邊防護設施及安全警告標志,安全網搭設不健全。未經許可,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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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嚴格執行工作票、證制度,監護人玩忽職守、無票作業。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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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現場臨時用電、吊裝、受限空間、動火、盲板抽堵、高空作業不符合規范要求,安全設施帶病作業、措施不健全,違章作業。 |
1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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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登高作業工具、設備、腳手架、跳板、安全網、欄桿等等安全設施、附件不健全,帶病作業,未按安全規程、技術要求使用操作。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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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入場工、器具安全附件不健全,臨時搭設的平臺不符合安全標準,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設施,設備設施配置不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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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文明施工措施不健全,責任區清潔、揚塵、污泥控制不到位,工人操作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剩余物料、廢舊物料、危險廢棄物未分類處置,未按要求在指定區域按指定方式處理。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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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場地內部道路未硬化、進出場車輛沖洗設施、“五牌一圖”、大門、圍擋、宿舍、廁所、淋浴間、開水間、綠化、辦公室等臨時設施設置不符規范或缺失。 |
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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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堵塞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品、易腐蝕品未按規范存放和使用,消防設施配備不符合要求,未按消防規范作業。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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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未履行成品保護制度,對設施、路面保護不力,成品保護措施不健全。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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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廠區規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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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入場車輛未按規定入場、行駛、停放的,行人在限定區域以外行走的。 |
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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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打架斗毆、威脅甲方管理人員的。 |
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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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違反業主方生產場所相關安全、環保、消防、文明管理規定的。 |
5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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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違反業主方制定的門崗、治安、保衛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
5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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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私自操作甲方生產設施、設備,故意損壞設施設備,造成事故的,照價賠償。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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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進入易燃易爆區域抽煙、未經許可私自攜帶火種、違規動火。 |
3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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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未經批準解除安全聯鎖。 |
3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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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環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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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污水、廢氣、噪音、粉塵等未按要求排放或排放超過標準的,控制措施不力的。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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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油漆、清洗劑等危險化學品未按規定進行存儲、廢棄處理,工地違規燃燒垃圾廢物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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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故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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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發生事故后故意瞞報,影響救援的; |
3000~2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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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發生事故后,不在規定時間向發包方報告的,故意不按真實情況報告的,應由施工方組織調查而不組織調查的,不按照"四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的,承包方故意不配合調查的; |
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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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未遂事故、微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發生火情等 |
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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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輕微傷以上事故;或造成 1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或造成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其它事故。 |
3000~1萬 |
||
40 |
輕傷二級事故;或造成 1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或造成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其它事故。 |
5000~2萬 |
||
41 |
輕傷一級事故;或造成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或造成 5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其它事故。 |
2萬~5萬,賠償額另計 |
||
42 |
重傷及以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
依據制度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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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 |
1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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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
300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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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重大及以上環境污染事故 |
依據制度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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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事故級別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CPIC《事故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判定。事故給建設單位或第三方人員、財產造成損失的,直接經濟損失應另計賠償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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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獎勵條款 |
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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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項目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及以上)并保證入場執業時間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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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政府、建設單位組織的承包商考評中獲得優秀 |
≦5000 |
||
48 |
加大投入力度,采用較行業更安全防護措施。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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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率先創新實施有代表性并可廣泛推廣的安全措施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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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積極發現他方安全隱患、安全違章。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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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為業主方提供安全合理化管理建議并被采納,組織開展安全規范化創建活動并取得良好效果。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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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受到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高層領導表彰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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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積極保護建設單位資產,減少損失,采取措施,為建設單位節約投資。 |
≦3000 |
||
54 |
積極配合處理建設單位生產、建設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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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積極清理非自身產生的垃圾,為項目非本單位人員提供場所安全防護、照明、指示、廁所、會議室、飲用水等生活、工作基礎設施。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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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獲得“安全之星”的人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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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事故獎勵
類別 |
條件 |
內容 |
獎勵 |
|
運行維護單位 |
累計無事故工時≧10萬小時 |
火災、環保、微傷事故為零 |
5000元 |
|
檢維修單位 |
累計建安費≧1000萬元 |
火災、環保、微傷事故為零 |
2萬元 |
|
工程項目土建、安裝單位 |
200萬元≦建安費用Y≦1000萬元 |
火災、環保、微傷事故為零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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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元≦建安費用Y≦3000萬元 |
火災、環保、微傷事故為零 |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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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元≦建安費用Y≦1億元 |
微傷送醫事故≦1起,火災、環保、輕微傷及以上事故為零 |
1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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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元≦建安費用Y≦3億元 |
微傷送醫事故≦3起,火災、環保、輕微傷及以上事故為零 |
30萬元 |
4. 比選規則
4.1投標文件要求密封,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4.2競選人應根據自身實力和對比選文件維保服務要求的理解,結合市場行情自主報價;
4.3競選報價貨幣為人民幣(RMB),以項目總承包價形式進行報價(含增值稅價,并注明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報價應包含全部施工人工費用、檢修工器具(含檢修輔助平臺制作、吊車費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平衡檢測及往返運輸費用、動平衡設備包裝費、差旅食宿費、管理費、增值稅費等一切費用。
5. 比選評分標準和辦法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比,包括投標報價、評分大綱、履約能力、單位實力業績及信譽等一起納入綜合評分范圍。
序號 |
名稱 |
評分依據 |
分值 |
1 |
投標報價 (70分) |
以符合比選文件要求,所有報價(按報價稅前價)的算術平均值為比選基準價。等于和低于平均報價的得滿分,高1%扣1分 |
70 |
2 |
檢修單位技術及履約能力情況(16分) |
在滿足資質審查要求中同類型同品牌的離心式空壓機大修維保業績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業績加2分,最高10分。 |
10 |
項目服務質量(項目實施過程資料、服務報告的內容及形式,或其他檢修過程先進管理)、服務態度等履約能力情況,根據履約承諾具體內容按0-3分進行賦分。 |
3 |
||
檢修隊伍人員數量,根據檢修人數從少到多按0-3分賦分。 |
3 |
||
3 |
質保(6分) |
在滿足比選文件要求的質保期限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1分,最高6分。 |
6 |
3 |
安全文明施工和檢修工期 (8分) |
競選人有詳細的檢修施工計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方案,視其響應文件的合理性及完備性按0-2分賦分。 |
2 |
在比選人要求的檢修工期內,若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得2分,最多得6分。 |
6 |
6. 比選文件的獲取
6.1 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于北京時間 2023 年 08月24日至 2023 年08月30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參加比選(節假日不休)。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3年08 月30日17時 00分;遞交地點為:重慶市大渡口區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設備工程部311(辦公樓三樓)室。
7.2比選地點:重慶市大渡口區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7.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或不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比選單位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重慶國際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重慶市大渡口區建橋工業園B區
聯 系 人:楊先生
聯 系 電 話:023-68157749/18983993055
技術負責人及勘查現場和交流聯系人:雷老師 1398300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