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受業主委托,于2023-08-02在網上發布:[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涇縣至青陽界段02標門式起重機租賃標段1中標候選人公示。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招標負責人接洽聯系,及時開展投標及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機會。
對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涇縣至青陽界段02標門式起重機租賃標段1進行招標,并于2023-08-01 09:00:00開標、評標,開評標會結束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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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編號:ACEG-202307611001001 | |
標段(包)名稱: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涇縣至青陽界段02標門式起重機租賃標段1 | |
招標代理機構: | |
招標人:安徽水利開發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 | |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為:安徽津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五、公示期限: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 六、異議申訴: 投標人如對以上公示內容有異議,應在公示期限之內,向安徽水利招標中心提出,聯系電話:0552-2152671;如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在做出答復之日起三天內向安徽水利紀檢監察室提出,聯系電話:0552-3950303,郵箱jiancha3950303@qq.com。 (一)投訴人提起投訴時,必須向招標部門或紀檢監督部門提交書面的投訴書。投訴書必須署名。投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證復印件;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投訴書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投訴書必須包括下列內容: 1.投訴人、被投訴人的名稱以及投訴人的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2.質疑和質疑答復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或投訴和投訴答復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3.具體、明確的投訴事項和投訴請求; 4.投訴事項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5.提起投訴的日期。 (二)虛假、惡意投訴責任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受理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集團公司采購活動: 1.捏造或歪曲事實; 2.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內累計兩次投訴被查不屬實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或者無法提供證據的合法來源;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情形。 安徽水利開發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 202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