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編號:XSCG-GK-202305110035-3
采購人(全稱): 長沙縣城市管理局 (甲方)
中標(成交)供應商(全稱): 湖南德潤城鄉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2)項目名稱: 長沙縣城區夜景亮化設施2023-2025年度維護項目
(3)采購計劃編號: XSCG-202305110035
2.合同標的及金額
序號 | 標的名稱 | 政府采購品目 | 型號規格 | 數量單位 | 數量 | 總價(元) |
1 | 長沙縣城區夜景亮化設施2023-2025年度維護項目 | 其他服務 | 詳見附件采購需求 | 項 | 1 | 3507942.5 |
合計金額小寫: 3507942.5 元 合計金額大寫:叁佰伍拾萬零柒仟玖佰肆拾貳元伍角 |
合同標的及金額明細:
序號 | 標的名稱 | 型號規格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1 | 長沙縣城區夜景亮化設施2023-2025年度維護項目服務項目三 | 楚天家園、廣電大廈、領秀星城、晶華美地、鳳凰城、郵電大樓、陽光麗景、商業樂園、星興家園、尚城、中國移動、濱湖路東三路人行天橋上的亮化設施的維修維護。具體包括外立面、樓頂、橋梁LED點光源、線性燈、洗墻燈、投光燈、電線電纜、配管、開關電源、配電箱的巡視檢查、維修報備、材料準備、器材檢修更換以及亮化播放程序的制作與更新。 | 3年 | 1169314.16 | 3507942.5 | 每季度(3個月)費用292328.54 |
合同金額小寫:3507942.50 大寫: 叁佰伍拾萬柒仟玖佰肆拾貳元伍角整 |
3.履行期限及地點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等):
本維護項目采取總價包干形式(包含主材及輔材),服務期限為三年,請乙方自行承擔人工費用與材料費用的市場變化風險。
4.結算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87698.56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2.5,說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175397.12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5,說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92328.53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8.33,說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613890.05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17.53,說明:根據甲方考核情況按季度支付維護費用。甲方依據合同附件《長沙縣城區夜景亮化設施2023-2025年度維護項目考核細則》,對乙方工作不定期進行考核,考核扣款金額在每季度維護費中予以扣減。第一季度付款金額為一季度應付款的30%,第二季度付款金額為一季度應付款的30%+二季度應付款的30%,第三季度付款金額為一季度應付款的40%+二季度應付款的30%+三季度應付款的30%,第四季度付款金額為二季度應付款的40%+三季度應付款的30%+四季度應付款的30%,以此類推,乙方每季度向甲方開具發票。,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4.2 收款賬戶: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融支行(湖南德潤城鄉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810000170524000004)
4.3 對中小微企業及時支付的約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5.合同履約驗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貨物(服務)后按如下方式進行驗收
5.1 驗收程序
采用 簡易程序驗收
5.2 質量要求
(1)乙方更換的產品,應與原單項工程中一致或優于原使用產品的原裝正品,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或國家鑒定合格證。(2)乙方用于更換的主輔材不得低于原單項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和檔次,燈具的技術參數、外型尺寸應與原單項工程所用材料一致或優于原使用產品,確保景觀亮化效果。并要求對燈具、光源、鎮流器等電器,電纜電線設備有一定的庫存,滿足及時維護的需要。特殊情況無法采用到合適燈具時,乙方需對原燈具進行替代或調整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維修服務中所用燈具及控制系統可能涉及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一旦此類燈具及控制系統出現故障,乙方應與該工程燈具及控制系統協商供貨(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情況下,在保證安裝質量及亮燈效果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以采用替代產品修復,但應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4)LED通用型產品符合Q/XMGD01-2006《夜景工程半導體照明器件部件產品技術規范》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5)施工應符合Q/XMGD02-2006《夜景工程質量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及國家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5.3 驗收要求和驗收標準
(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2)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甲方承擔。(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貨物后應當及時組織驗收。6.2 貨物的表面瑕疵,甲方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后十個工作日內提出。6.3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或安裝、調試后,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6.5 甲方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應當收取發票并在《交貨驗收單》上簽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復雜的貨物采購項目,甲方可以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單。6.7 乙方提供的進口產品,乙方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招標文件第四章“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另有約定的除外)。
7.違約責任
7.1 對中小微企業未及時支付的違約責任約定:采購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
7.2 如中標(成交)供應商系中小微企業,采購人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7.4質量瑕疵的補救措施和索賠(1)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存在產品質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條款第5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根據法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了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甲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②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2)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日內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或者沒收質量保證金,如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7.5 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形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遲延的事實、可能遲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遲延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2)除本合同第20條規定情況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計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計算)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3)如果乙方遲延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 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 生效
11.其他條款
無
注: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
地址: | 長沙縣天華北路159號 | 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東六路南段77號金科億達科技城B48棟301號 |
法定代理人: | 沈建民 | 法定代理人: | 張海云 |
委托代理人: | 譚志平 | 委托代理人: | / |
電話: | 0731-84060658 | 電話: | 0731-88920239 |
傳真: | 0731-84060659 | 傳真: |
附件列表:
- 附:長沙縣城區夜景亮化設施2023-2025年度維護項目考核細則.docx
- 分項價格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