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督促叉車、起重機運用單位對照“三執行(執行管理機構及人員、執行管理制度、執行操作規程),兩有證(設備有運用證、作業人員有上崗證),兩檢驗(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查),一應急(建立事故應急預案并展開應急演練)”的管理要求,切實執行安全出產主體職責,積極展開安全教育,完善管理機制,確保特種設備安全、規范運轉。一起,執法人員結合案例展開現場普法宣揚,引導運用單位和操作員要依法依規安全操作,杜絕違法運用、違章作業行為。
截至目前,該分局已檢查起重機24臺、叉車17輛,下發特種設備監察指令書2份,閉環整改隱患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