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6月重啟至今,“蒙西模式”因“新能源以及用戶側全電量參加現貨出清”、“商場不分割,發揮價格發現效果”這些特點為業界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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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蒙西區域估計新能源并網裝機增加800萬千瓦,根本均為平價項目。而平價新能源作為商場主體參加現貨商場,與補助項目有兩點不同:
榜首,在中長期買賣簽定過程中,平價項目不參加保證電量分解,且洽談電量總額不受約束,因而,平價新能源項目首要通過盡或許多的簽定洽談電量保證發電收益。(現在洽談商場價格根本與燃煤標桿電價相等,既282.9元/MWh)。
第二,平價項目雖無政府補助,但可通過綠色權益來提高收益,回收投資成本。但現在,蒙西尚未展開綠電和綠證買賣。
危險防備補償機制,為平價項目參加蒙西現貨商場最大的保證
在消除不平衡資金帶來的危險前提下,蒙西選用用戶側和新能源側危險防備補償機制維持商場穩定運轉。
危險防備補償回收機制,是指當新能源、用戶側月度電能量結算均價超越或許低于中長期合約均價一定范圍時,進行相應電費的補償和回收。
針對新能源的危險防備補償,是指將新能源現貨價格與中長期合同價格的誤差作為新能源平衡補償價格,費用則由煤電分攤。2022年11月,內蒙古工業和信息化廳在《關于清晰2022年蒙西電力現貨商場接連結算試運轉有關事宜的復函》中就補償系數作出修訂:
“將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系數由10%調整至15%,系數調整后的新能源現貨價格與中長期合同價格的誤差作為新能源平衡補償價格,保證電力現貨買賣有序展開。”
危險防備補償機制,為平價項目參加蒙西現貨商場最大的保證。然而,在試運轉過程中,平價項目卻面臨兩個窘境。
平價窘境一:有必要簽定滿足多的中長期,才干取得補償
在中長期買賣電價方面,平價項目首要參加買賣品種為洽談買賣(282.9元/MWh)以及電網代購電分配的掛牌買賣(200元/MWh)作為補充。若發電主體無法簽約滿足多的洽談買賣,則會呈現全月中長期買賣電價較低的狀況,直接影響中長期買賣電價。
在現貨買賣方面,依據規矩V2.0第二十九條所述的“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的觸發條件”,在洽談電量缺乏的狀況下,當洽談和掛牌的加權均價低于標桿的0.85倍(即240.47元/MWh)時,則項目不享用危險防備補償。(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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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蒙西電力現貨商場中,新能源發電企業保證收益的手法,首要是通過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以到達中長期買賣電價的85%。
但由于新能源出力的不穩定性,且現在蒙西區域未展開日翻滾買賣,新能源企業在合約控制上手法十分有限,在現貨商場中履約才能極差。若平價項目無法享用危險防備補償機制,會有極大的損失,甚至在極端狀況下會呈現“負電價”(即現貨商場出清電價高,新能源出力長期跟不上,無法交付,需從現貨商場中購買高電價電履約)。
因而,在現有規矩下,平價新能源項目需簽定滿足多的洽談電量,增加發電收益,且有必要爭奪觸發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
平價窘境二:選綠色價值,則需求拋棄危險防備補償,反之亦然
上一年12月,自治區工信廳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內蒙古電力多邊買賣商場中長期買賣有關事宜的通知》(內工信經運字(2022)472號),文件清晰:“平價新能源項目、自愿拋棄補助的新能源項目可在中長期合同中與電力用戶約定綠色價值,發生的附加收益歸發電企業,并承當商場買賣危險,不再進行現貨商場危險防備。”
如前文所述,危險防備補償機制,為平價項目參加蒙西現貨商場最大的保證。因而,大多數平價項目,在參加買賣時,為了爭奪現貨商場的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會拋棄綠色權益收益。
考慮:適當放寬危險防備觸發規范,合理分配綠色權益
整體來說,蒙西電力現貨商場建設思路是樹立“單軌制”,“一部制”商場,平價新能源項目作為商場參加主體,在2023年在商場中,將占越來越大的比重。但是現有新能源危險防備補償的規矩設定和機制導致平價項目在參加現貨商場時處在一個很為難的位置:對平價項目洽談電量的簽約比例和規模有較高的要求,而且對綠色價值的分配方法也有很嚴苛的約束。
2023年很多平價新能源項目并網,新能源洽談用戶作為一種電價較高的資源,競爭會越來越激烈。依照現有的規矩,手頭沒有滿足洽談電量的發電項目,在現貨商場中會面臨極大的考驗。相關主管部門是否能夠考慮下降危險防備的觸發規范,以保證大多數參加現貨商場的新能源項目(尤其是平價項目)都能夠享用危險防備補償。
蒙西電網作為獨立電網,還沒有展開綠電和綠證買賣。綠色權益是新能源發電企業增加發電收益的有效手法之一。跟著全國證電合一工作的推進,蒙西電網作為獨立于國網和南網的大型電網,未來有或許合作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統籌區域內綠證核算、發放工作。從綠電、綠證的組織者的角度,怎么更合理的分配綠色價值權益,是一個值得深度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