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綿陽市生態環境局擬對四川隆潤達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鹽亭縣經開區隆潤達木地板加工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0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鹽亭縣經開區隆潤達木地板加工生產項目
二、建設地點:四川鹽亭經開區
三、建設單位:四川隆潤達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四川嘉盛裕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四川隆潤達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擬在鹽亭經開區實施鹽亭縣經開區隆潤達木地板加工生產項目,擬購置設備熱壓機3臺、地板快速雙側銑3臺、地板快速雙端銑3臺、大板鋸1臺、上下無縫多片鋸3臺、自動包裝機3臺、吸塵設備1套及相關配套設施設備,建設高密度纖維木地板生產線3條,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密度纖維木地板。
項目總投資1500萬元,環保投資43萬元。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項目施工期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要求,灑水降塵,最大限度減少揚塵及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生活廢水預處理后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采用先進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生產設備布置等減少噪音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指定地點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二)項目營運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熱壓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到的廢氣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出(DA001);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出(DA002、DA003、DA004);生產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出(DA005);破碎粉塵無組織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油煙管道引至樓頂排放。
(三)項目營運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無生產廢水,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同員工生活廢水進入預處理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
(四)項目營運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優先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生產設備,加強設備維護保養,通過基礎減震、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減輕噪聲影響。確保廠界噪聲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五)項目營運期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布袋粉塵、預處理池污泥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置;不合格產品、邊角料定期外售;餐廚垃圾、隔油池廢油集中收集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置。廢礦物油、廢導熱油、含油棉紗手套、廢礦物油桶、廢活性炭分類收集,暫存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處置。危廢暫存間要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做好防風、防雨、防滲、防曬等標準化建設。
(六)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分區防滲措施,危險廢物暫存、發電機房采取重點防滲;隔油池、隔油池等采取一般防滲;日常加強對車間設備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現象產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項目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主要環境風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環境風險管理,確保環境安全。
七、相關部門意見: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項目取得鹽亭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川投資備〔2205-510723-04-01-584290〕FGQB-0069號),同意項目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四川鹽亭經濟開發區規劃修編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川環建函〔2023〕1號)內容,項目符合園區產業規劃;同時,園區出具了同意入駐的說明。
項目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鹽自然資地字第〔2021〕14號),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816-2229889(綿陽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傳 真:0816-22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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