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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身謀劃、親身部署、親身推動的嚴重改革舉措,是貫徹執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經黨中心、國務院批準,2019年至2022年,第二輪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分六批完結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個國務院部分和6家中心企業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態環境維護督察的重要環節,是檢驗督察作業成效的重要標志。被督察方針將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整改作為嚴重政治任務、嚴重民生工程、嚴重開展問題來抓,完好、精確、全面貫徹新開展理念,以生態環境高水平維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開展。
依據《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作業規定》《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整改作業方法》有關要求,被督察方針通過省級黨報、電視臺、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便于人民群眾知曉的方式,及時揭露整改計劃。
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整改計劃圍繞督察反應定見研討確認整改方針、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并逐個明確責任單位和完結時限,實行拉條掛賬、督辦執行、辦結銷號。第二輪中心生態環境維護督察整改計劃共明確整改任務2164項,依據調度狀況,到2022年底,已完結1275項,完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務正在積極有序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