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Vlæsceanu&Partners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Daniel Vlasceanu說:“羅馬尼亞一直以來沒有發布布置儲能體系技能參數的規范,也不存在規范技能方面的法令結構。因此,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為大型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項目配套布置電池儲能體系。”
他表明,新法規將為投資者提供幫助,因為他們現在知道該購買和安裝什么樣的設備。他彌補說,“當然,為了準備完好的商業事例,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新法規設立了裝機容量在800kW~1MW、1MW~5MW、5MW~20MW和20MW以上的四個儲能項目類別。
Vlasceanu解釋說:“當第二波可再生能源布置浪潮幾年前剛剛鼓起時,有人解釋說,任何增加的儲能體系裝機容量都必須計入取得技能連接答應證(ATR)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裝機容量。從新法規下的幾項規定來看,在已經取得ATR甚至連接證書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中,能夠增加儲能體系,而無需修正答應容量。”
據報道,關于布置裝機容量低于800kW儲能體系,儲能體系所有者將取得豁免。新的儲能法規是在一系列旨在擴大在該國可再生能源發電份額的立法改變之后出臺的。其間包含下降住所太陽能的增值稅,加快農業用地光伏電站的批閱流程,以及簡化10.8kW以下可再生能源項目并網流程的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