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2月3日從省展開變革委得悉,2021年以來,海南展開了集中式光伏發電申報和開發建造作業,各有關動力企業積極參與,目前光伏發電項目建造已獲得一定成效,但部分項目仍存在用地執行困難、項目建造緩慢等狀況。為規范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辦理,推動全省光伏發電項目有序開發、加速投產,“十四五”期間海南將進一步加強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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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要求,已在省展開變革委存案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加速展開前期作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趕快開工、盡早投產。相關開發建造項目獲得存案后1年內未實踐開工建造的,將撤銷存案資歷,收回相應的目標規劃;項目是否開工建造,以項目是否已展開光伏組件樁基施工為主要標準。
據了解,對的確不具備建造條件、用地執行困難、存案1年內未開工或未悉數開工的項目,海南將鼓舞項目業主主動申請撤銷相應的存案規劃。如項目存案后1年內僅部分開工,保留開工部分的目標規劃,其余因未執行用地等建造條件而無法開工的部分可撤銷相應目標規劃。屬地市縣政府或展開變革部分提出項目整理、撤銷意見的,同樣可撤銷相應的目標規劃。
下一步,省展開變革委將施行項目月盯梢調度和定期整理作業機制,加強項目現場催促作業。海南電網公司也將依照“應并盡并、能并早并”原則,保證及時并網,加速建造光伏配套接入變電站和線路工程。對具備并網條件的光伏發電項目,及時辦理并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