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市縣至少有1個試點項目
1月20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今年將加快擴大“機器管招投標”試點項目規模,要求投標人選擇契合條件的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含交通、水務工程)施工項目推行“機器管招投標”,每個市縣保證至少有1個項目參加試點“機器管招投標”。
“機器管招投標”作業是落實我省推動清涼自貿港建設部署使命的實際行動,是構建公平競爭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為加快擴大“機器管招投標”試點項目規模,提前完成各市縣試點項目的“零突破”,我省要求海口、三亞、儋州的試點項目在1月17日后(含當日)發投標公告,3月31日前完成評標作業;其他市縣的試點項目應于2月17日后(含當日)發投標公告,4月28日前完成評標作業。
“機器管招投標”試點項目規模為根據《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的若干辦法(試行)》,采用經評定的最低投標價法或簡易評估法進行評標的施工項目,依法有必要進行投標的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其間,單體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80000平方米的裝配式建筑項目,投標操控價≥1億元的省(市、縣、自治縣)要點(嚴重)項目,投標操控價≥3億元的房子建筑工程或投標操控價≥2億元的市政工程項目,城市軌道交通、大型市政橋梁、地下綜合管廊或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等技能復雜、施工難度大的項目,以及應用BIM技能展開招投標的項目等五類項目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