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抵達41.5%左右,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抵達1.38億千瓦以上,單位區域生產總值動力消耗下降14%以上。單位區域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保證完結國家下達指標,為完結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抵達43.5%左右,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抵達1.68億千瓦左右,單位區域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按期完結碳達峰政策。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抵達41.5%左右,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抵達1.38億千瓦以上,單位區域生產總值動力消耗下降14%以上。單位區域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保證完結國家下達指標,為完結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抵達43.5%左右,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抵達1.68億千瓦左右,單位區域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按期完結碳達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