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批仿制推行的變革行動,主要涵蓋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約束、持續提高投資和建設便當度、更好支持市場主體立異發展、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等9方面,包含展開“一照多址”變革、推動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變革、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危險分管機制和質物處置機制、推行企業辦事“一照通辦”等41項變革事項。
《告訴》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要將仿制推行作業作為進一步提高本地營商環境的重要行動,保證一切推行行動全面在河北執行,加快打造區域營商環境新高地。各市、雄安新區和省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穩步推動仿制推行作業。關于我省前期已經仿制推行的變革行動,要全面評估變革質效,及時將臨時性作業行動上升成為長期性制度安排。對仿制推行尚未到位的變革行動,要嚴厲對標變革要求,優化提高現有作業行動,保證執行到位。對尚未展開仿制推行的變革行動,要抓緊制定細化行動,逐項執行職責分工和完結時限,保證仿制推行取得實效。仿制推行中,對涉及管理方式、管理權限、管理層級調整的變革事項,要夯實監管職責,逐項清晰監管辦法,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范疇監管,保證變革平穩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