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費用列入工程造價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印發《昆明市建造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方法》),并清晰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方法》適用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造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建(構)筑物拆除、預拌混凝土(砂漿)出產、園林綠化及土地一級整理等有關活動,以及對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方法》提出,建造單位要實行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職責,將建造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清晰施工單位職責,并及時足額付出。監督施工單位要制定專項揚塵抑塵計劃,在施工過程中督促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各項辦法。未開工或者罷工的建造用地,要對暴露土地進行掩蓋或簡易綠化。建造用地超越3個月仍未開工或康復建造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隱瞞。
施工單位在開工前要制定專項計劃,經監理單位和建造單位審核,在施工全過程嚴厲按照計劃施行。總承包單位進行工程專業分包的,總承包單位對相關作業全面擔任,分包合同中要清晰各分包單位作業職責。各分包單位要按總承包單位的要求,做好相關施工活動范圍內的揚塵污染防治作業。
監理單位要檢查施工單位的專項計劃并監督落實,對作業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及時上報建造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鼓舞施工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網;鼓舞和支持展開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設備、工藝。
《方法》清晰,施工現場出入口顯著位置要設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現場擔任人、揚塵防治監管職責人、揚塵污染控制辦法、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舉報電話等信息。
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備,施工車輛除泥、沖洗后方可駛出工地;設置接連硬質圍擋封閉管理,線性工程施工采用漸進式分段施作業業,可按進度分段設置;圍擋、工地內主要道路、房屋修建樓層設置噴淋抑塵設備,對施作業業點要點源頭施行動態管控;對或許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放場所、腳手架外側,可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隱瞞等辦法,對其他非作業面的暴露土地進行掩蓋。
運輸修建廢物、渣土、砂石、土石方、灰漿等散裝或流體物料的車輛,采納密閉或其他辦法,防止物料遺撒、滲漏形成揚塵污染,并按照規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