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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要依據項目類型,選擇適用的土地運用規范。在滿足項目建造需求及安全出產的前提下,盡量選用規范的中、低值,削減占地;對不屬于本項目“搭車用地”以及遠期預留用地,一概核減;凡歸入《制止用地項目目錄》,不契合《約束用地項目目錄》規則條件,不契合工業項目投資強度、容積率、修建系數、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五項控制目標要求的各類建造用地,不予處理用地預審、批閱等相關手續。
告訴清晰,對于國家和地方未公布土地運用規范的建造項目,要依據職業專業技術設計規范、建造規范等,結合項目立項文件、平面布局圖、可研報告、設計方案等,嚴厲依照“8個是否”審核把關,即規模、功用分區等是否體現了項目所在區域的地勢地貌特征;是否合理使用地上地下空間或許科學、合理提高項目投資強度、容積率、修建密度等;是否采納了先進的項目工藝流程、施工工藝和技術;對存在遠期預留用地的項目,是否能夠分期報批,避免低效、閑置;是否采納措施少占或不占耕地、躲避永久基本農田;是否為下降建造本錢而粗豪用地;是否設置了不必要的功用分區;是否存在“搭車用地”、多報少用。
全區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厲依照相關要求,合理確認點評范圍,清晰點評內容和環節,規范展開建造項目節地點評。對水庫和水電工程項目吞沒區用地、礦山企業開采區用地、通信和輸電線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涉密工程用地、小型工程用地、小于0.2公頃的工程項目用地,以及未確認用地主體、以投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的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可不列入建造項目節地點評范圍。
一起,要嚴厲項目出產階段節省集約用地查核,嚴厲建造項目用地準入審核,精準裝備土地資源要素,最大限度發揮土地資源支撐保障作用;嚴厲依據立項文件等項目批準文件內容審核土地運用規范;不得在未經檢查或未出具檢查定見的情況下,隨意填報“契合節省集約用地要求”的結論性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