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方成介紹,《施行辦法》結合安徽實際,要求細化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出的疆土空間開發維護,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執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維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鴻溝“三條控制線”,同時規定了疆土空間規劃的效能,經依法同意的疆土空間規劃是施行用處管制、用地批閱以及各類開發、維護、建造活動的基本依據。
在加強永久基本農田維護方面,《施行辦法》要求在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證疆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維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的基礎上,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耕作層剝離做出特別規定,即經依法同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建造單位應當將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犁地、劣質地或許其他犁地的土壤改良。
《施行辦法》清晰要求,堅決遏止犁地“非糧化”“非農化”,制止違法占用犁地從事非農業建造,嚴格控制犁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保證犁地優先用于糧食和蔬菜、油、棉、糖等農產品出產,保證國家糧食安全。
關于擱置、荒蕪犁地的管理,《施行辦法》清晰制止任何安排和個人擱置、荒蕪犁地,引導鄉村團體經濟安排及其成員經過土地保管、代耕代種等模式,恢復擱置、荒蕪犁地播種。
此外,《施行辦法》清晰了農用地轉用批閱程序,細化了土地征收補償及安頓費的標準和分配方法,要求分類清晰鄉村團體農用地、建造用地、未利用地的征收補償安頓標準,特別規定征收鄉村團體建造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頓補助費采用宗地地價評價的方法進行補償安頓,突出鄉村團體建造用地的財物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