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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小水電站穩定足額下泄流量,保證生態用水
日前,省水利廳和省生態環境廳聯合下發通知,就全省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提出要求,清晰下一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機制。其中,下一年4月底前完結生態流量核定,6月底前完結生態流量監測監控設備設備安裝及調試。
據介紹,落實小水電站生態流量已納入國家2022年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生態流量是指水流區域內堅持生態環境所需求的水流流量,一般在建造塘壩的時候設有最小生態流量的要求。此次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適用范圍,是指單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生態流量的核定,將以小水電站取水攔河壩(堰、閘)處的河流斷面作為計算控制斷面,并依據相關規定和技術規范,在優先滿意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保證根本生態用水,統籌考慮農業、工業生產及交通需求,結合河流特性、水文氣象條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同時體現流量過程和反映河道天然來水豐枯改變,終究確定流量。
生態流量泄放設備的建造,要求經過改造電站引水體系、泄洪閘口、溢洪道閘口、大壩放空設備、沖砂設備,增設專用生態泄水設備或生態機組等辦法,以保證小水電站穩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而在生態放量時,則要依據河流來水條件和過程,在優先滿意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結合魚類、濕地等靈敏保護目標的不同時段用水需求,保證根本生態用水基礎上,統籌農業、工業用水需求和發電經濟性等提出生態調度計劃,合理安排攔河設備的下泄水量和流量過程,要點保證枯水期及魚類繁衍期等特別時期下流根本生態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