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信息根底設備建造支撐
加速推動5G網絡、千兆寬帶、移動物聯網、衛星通信設備、數據中心、數據價值化、人工智能公共服務途徑、區塊鏈公共服務途徑、網絡安全公共服務途徑等信息根底設備建造,樹立本市信息根底設備建造要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針對歸入要點項目庫并在本級開展變革部分完結存案的項目,每年擇優遴選不超越10個試點演示項目予以要點支撐。對綠色數據中心建造類項目按其實踐完結固定財物出資(不含土建)的10%給予支撐,單個項目支撐不超越1000萬元。對園區級5G網絡和千兆寬帶建造、園區級移動物聯網建造、衛星通信設備建造、數據交易中心、工業互聯網途徑類項目按其實踐完結固定財物出資(不含土建)的20%給予支撐,單個項目不超越500萬元。對企業級的工廠5G化改造、移動物聯網改造、數據價值化試點、新技能公共服務途徑建造類項目按其實踐完結固定財物出資(不含土建)的30%給予支撐,單個項目不超越300萬元。已享用國家、省以及本市其他方針資金支撐的不再重復支撐。
強化交融根底設備建造支撐
加速工業互聯網、才智交通、才智物流、才智能源、才智城市、才智黃河、才智生活、數字鄉村等新式交融根底設備建造,樹立本市交融根底設備建造要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針對歸入要點項目庫并在本級開展變革部分完結存案的項目,每年擇優遴選不超越20個試點演示項目,按其實踐完結固定財物出資(不含土建)的10%給予要點支撐,單個項目最高300萬元。
強化立異根底設備建造支撐
鼓舞企業環繞5G、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網絡安全、量子信息、斗極、工業軟件、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高端配備、生物醫藥等范疇,加強關鍵核心技能攻關和工業化使用,支撐國內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在鄭州建造研制中心、立異中心和技能轉移轉化基地,樹立本市立異根底設備建造要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針對歸入要點項目庫并在本級開展變革部分完結存案的項目,支撐有條件的企業建造技能立異中心、企業技能中心、工程(技能)研討中心、要點(工程)實驗室、制作業立異中心等高水平技能研制途徑,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研制途徑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和100萬元的資金支撐。已享用國家、省以及本市其他方針資金支撐的不再重復支撐。
支撐新基建工業生態建造
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變革,自動開放市場,環繞途徑經濟、數據中心工業、電子信息制作、軟件與信息技能服務業、前沿新興工業,引進、培養一批新基建關聯項目和企業。研討制定共建同享機制,支撐本地企業、立異組織參與制定相關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當地規范和集體規范,促進新式根底設備的互通、交融,以規范促進工業推廣。環繞5G、大數據、人工智能、互聯網、工業軟件、集成電路等要點細分范疇,每個細分范疇每年遴選不超越10個優異企業,處以支撐和獎賞。對初次取得風險出資組織出資的種子期、草創期的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企業,按實踐取得出資額的10%給予獎賞,每家企業最高獎賞50萬元。
強化新基建工業項目招引
對在鄭落地的實踐固定財物出資超越3億元、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增“新基建”工業項目(不含工業園區類),從正式投產年度起對項目單位給予當年出資額10%的獎賞,同一項目最多享用3年,每年最高獎賞1000萬元。
支撐新基建項目使用演示宣傳推廣
支撐行業、企業使用5G、人工智能、大數據、斗極等技能在制作業、物流、醫療、教育、環保、政務、安防、交通、農業、金融等范疇開發一批典型演示使用,鼓舞構成穩定的產品和服務。對新確定的國家級新基建嚴重工程和演示使用項目,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賞。定期征集新基建優異事例,每年遴選30個可復制性強、社會帶動效應顯著的演示使用標桿,通過評估后以產品使用演示事例的形式,定期發布并向社會推廣,關于歸入優異事例的新基建項目且符合本項目支撐條件的,優先予以支撐。
加大政府引導性基金投入力度
研討樹立新式根底設備工業出資基金,樹立基金退出機制,選用股權出資等方法參與新式根底設備建造。積極向國家開展變革委推薦新式根底設備建造項目,爭取全國根底設備范疇不動產出資信托基金(REITs)支撐。支撐符合條件的行業、區域積極爭取根底設備信托出資基金(RIITS)試點,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補貼。
加大信貸支撐力度
立異金融工具、拓寬融資途徑,支撐方針性銀行、開發性金融組織以及商業銀行共同建議樹立鄭州市新式根底設備建造優惠利率信貸資金,同享入庫項目信息,支撐社會建造主體出資新式根底設備。
加大政府收購力度
在市場競爭較為充分、有成熟解決方案的新基建范疇,積極探索和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引導政府部分從“買財物”向“買服務”轉變,加大政府收購新式根底設備建造企業的技能、產品和服務的力度。
支撐高層次人才引進
支撐引進兩院院士、海外高層次人才等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加速鄭州青年數字人才培養,落實人才服務保證相關方針,在人才落戶、住宅保證、子女教育、醫療保證、愛人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撐。鼓舞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樹立科技人才雙向活動機制,面向政府工作人員、企業家、企業事務主干定期開展新基建人才培訓。
方針適用范圍為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聯系及統計聯系在鄭州市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的園區,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底運營商在外)、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