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財政局將縣本級所有預算部分的項目支出列入監控范圍。依照“誰支出、誰負責”的準則,要求全縣73個部分對1—9月份的預算項目的績效方針完成程度和預算履行進度進行“雙監控”。但凡違背績效方針的項目,要求預算履行單位對項目施行狀況進行剖析,并對全年績效方針完結狀況進行估計,對估計年末不能完結方針的原因及擬采納的改善辦法作出闡明。
同時,針對績效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單位仔細剖析原因,及時采納有針對性的辦法予以糾正,以改善項目管理,促進績效方針如期保質完成。對預期無績效或達不到主要預期績效方針的項目,應及時向財政部分闡明狀況,按規定程序申請調整預算。財政部分根據績效運轉及糾偏狀況、項目施行進度撥付財政資金。對支出進度偏低、存量資金數額偏大且績效監控結果差的單位,提出預算調整建議。對違背績效方針較大的項目,督促預算部分(單位)及時糾正調整。存在嚴重問題的方針、項目可按程序暫緩或中止預算撥款,督促及時整改履行。對未按要求展開預算績效運轉監控、未報送相關資料、未履行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將予以公開通報。
下一步,莘縣財政局將繼續扎實推動項目績效方針如期完結,進一步提高預算履行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