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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施行定見》,其間明確,要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重點區域禁止新增鋼鐵、電解鋁等種類產能。
據悉,在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方面,山西將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環境準入關,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對擬建、在建和已建成的“兩高”項目施行清單辦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重點區域禁止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氧化鋁、聚氯乙烯、燒堿產能,合理操控煤制油氣產能規劃,基本完成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式煤氣化工藝改造,推動高爐一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活躍推動火電、焦化、鋼鐵、建材、有色、煤化工等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建造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到2023年年底前,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以及達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爐。
此外,在保障動力安全的前提下,山西將合理操控煤炭開發規劃,推動煤炭智能綠色安全開采,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四五”時期,晉中、運城、臨汾、呂梁等汾渭平原城市煤炭消費量完成負增長。
一起,展開存量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活躍布局高參數先進煤電機組,原則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備發電機組,支持燃煤自備機組施行清潔動力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
在開展新動力和清潔動力方面,山西將繼續推動非常規天然氣增儲上產,有序推動氫能、甲醇、地熱能、生物質能開展,推動大型風景基地建造和光伏發電多場景交融開發。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動力占動力消費總量比重達到國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