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由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方針舉措、組織保證四部分內容構成。提出作業系統完善舉動、重點項目促進舉動、平臺載體進步舉動、招商辦法立異舉動、招商能力強基舉動、營商環境優化舉動“六大舉動”和支撐重大項目、執行財稅方針、強化要素保證、加強引智引才、扶持中小企業、鼓舞園區開展六條方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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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提出,力爭每年簽約招商引資額1000億元以上,執行招商引資項目170個以上,其中,100億元以上項目2個以上,項目履約率90%、開工率70%、資金到位率40%以上,完成招商引資對全省經濟社會開展的推動和支撐作用明顯增強的方針。并要求強化頂層規劃,完善作業機制,構建統籌協調、工作順利、務實高效的招商引資作業系統。
《計劃》指出,要立異招商辦法,緊盯重點產業、優勢企業、特色產品、關鍵技術、高端人才,以立異思路、立異舉措、立異辦法,進步招商引資成效。強化資源招商,推動本錢招商,深化協作招商。打造專業團隊,進步招商信息化水平,繼續深化“放管服”變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計劃》明確,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招商局)負責協調各市(州)及園區、各部門單位開展招商引資作業,對全省招商引資作業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各市(州)及園區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招商引資作業負總責,負責制定作業計劃、細化作業措施,推動項目謀劃、對接洽談、簽約落地等相關作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