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安徽省參加政府收購的中小企業可登錄“徽采云”渠道的金融服務模塊,以政府收購合同的應收賬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歷,向參加政府收購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申請融資,借款程序快捷、利率優惠,且無需財產典當或擔保。這是記者近日從安徽省財政廳了解到的。
依據《安徽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于推動政府收購線上合同信譽融資工作的告訴》(以下簡稱《告訴》)規則,政府收購線上合同信譽融資工作(以下簡稱“政采貸”)的根本流程分為三步。第一步,供貨商確認融資意向、填寫融資需求。第二步,金融機構完成授信批閱,鎖定融資賬戶、發放借款。金融機構對供貨商做好預授信,在兩邊簽定融資協議后,將借款批閱信息(包含金融機構名稱、融資金額、利率等)和融資回款賬戶推送至“徽采云”金融服務模塊;“徽采云”渠道在匹配對應的政府收購合同后增加融資標記,并將融資回款賬戶作為收購人付出收購資金的僅有收款賬戶推送預算辦理一體化體系;金融機構依據融資協議約好及時向供貨商發放借款,在借款發放后,融資回款賬戶不得變更(除法院凍結該回款賬戶等特殊狀況外)。第三步,收購資金付出及歸還借款。收購人通過預算辦理一體化體系,將收購資金付出到“政采貸”合同約好的回款賬戶,金融機構按融資協議約好辦理回款賬戶的資金。
在參加主體及條件方面,《告訴》清晰,有意向展開“政采貸”事務的金融機構,應在展開事務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報備,并提供相關材料及與第三方渠道對接狀況。同時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下降融資門檻。以政府收購合同金額為限,金融機構實施應貸盡貸,不得要求供貨商提供任何形式的典當或擔保。二是加快批閱效率。金融機構自受理供貨商融資申請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完成借款批閱程序。三是下降融資本錢。對辦理“政采貸”事務的供貨商履行優惠利率,且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和附加其他條件。
此外,《告訴》著重,供貨商以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取融資的,或無故不按政府收購融資合同規則及時履約的,金融機構可以解除融資協議,并按融資協議約好追究其相關違約責任。財政部門視狀況將相關供貨商列入政府收購失期記錄名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金融機構發布不實信息、虛偽宣傳或違反服務許諾展開融資的,由相關部門責令期限改正,情節嚴重的,停止融資事務合作資歷。收購人不配合金融機構和供貨商展開融資服務、不準時簽定收購合同、未按規則公告收購合同或無故拖延付出合同資金的,由財政部門按照政府收購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