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明確,青海全省各級預算單位2023年持續執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海省2021-2022年度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及限額規范的告訴》(青政辦〔2020〕85號)要求。待政府收購法修改頒布或者財政部出臺關于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及限額規范的最新要求文件后,青海省再行研討確認相關制度規定。
《告訴》要求,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各品目對應的具體內容和編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收購品目分類目錄〉的告訴》(財庫〔2022〕31號)解說確認。
《告訴》明確,青海全省各級預算單位2023年持續執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海省2021-2022年度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及限額規范的告訴》(青政辦〔2020〕85號)要求。待政府收購法修改頒布或者財政部出臺關于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及限額規范的最新要求文件后,青海省再行研討確認相關制度規定。
《告訴》要求,政府會集收購目錄各品目對應的具體內容和編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收購品目分類目錄〉的告訴》(財庫〔2022〕31號)解說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