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開端,電煤長協基準價格由535元/噸上調至675元/噸。不過在商場煤炭價格堅持高位運行的情況下,煤電企業收購仍然有著不小的壓力。
本年9月,全國煤炭買賣中心就在有關下半年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的相關文件中提及,“嚴厲執行電煤中長期合同價格政策,所有合同須全部依照國家和地方清晰的中長期買賣價格合理區間或“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簽定執行,進口煤應急代替合同和重點貿易商補簽合同別離按各自有關價格政策簽定執行。其間,進口煤應急代替合同價格應嚴厲按年度中長期合同價格*50%+商場煤價*50%的準則分月度確定和執行,最高不應超越年度中長期合同價格的1.25倍,不符合要求的應在后續履約中予以糾正。”
而根據中電聯《2022年三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猜測報告》,本年以來煤電企業收購的電煤歸納價一直超越基準價上限,大型發電集團到場標煤單價漲幅遠高于煤電企業售電價格漲幅。
有火電企業相關人士表示,由于煤價一直處于高位,大部分火電機組僅有邊沿利潤,但整體核算后仍然虧本。只要單個高效率機組能夠實現盈利。為此中電聯建議各地區應嚴厲落實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確保煤電價格實在上浮到位,疏導煤電企業成本。同時,應重新考慮核準電煤幾啊準價格,保證發電企業的保供才能。
不過有地方政府相關人士認為此時不宜大幅度、大范圍提高用戶電價,以避免終端用戶生產運營受到影響,緊縮用電。
作為全社會用電量的絕對主力,第二產業在前三季度同比增加1.6%,其間二季度甚至只要-0.2%的增加。據《動力》雜志得悉,東部某經濟發達省份前三季度工商業用電量根本沒有增加。
“用電量增加主要在依托居民用電拉動。”相關知情人士表示,“如果繼續上漲電價,可能會導致用戶緊縮用電,從而引發需求削減、上網電價下滑。”
在電力體制改革緩慢推動,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不完善的大布景下,國內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已經形成事實上的運營效益“風水輪流轉”。面對保經濟、穩增加的全局面前,我們還需要不斷完善煤炭、電力兩大商場機制,同時依托強力的宏觀調控,保證經濟的高質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