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1日,法國總統馬克龍在布魯塞爾宣告,法國將退出《動力憲章公約》,原因是該公約被以為與《巴黎協議》的目標不符。此前,西班牙和荷蘭已經退出該公約。
一些權威人士以為1994年簽署的《動力憲章公約》過于維護石化燃料動力。
此前法國氣候高級委員會已在10月20日的一份意見書中給出評價,以為法國與歐盟應該退出《動力憲章公約》,因為這個已有30年前史的公約與《巴黎協議》中規定的“脫碳時間表”不符。
《動力憲章公約》于1994年簽署、1998年生效,成員包含多個歐洲及亞洲國家、歐盟、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員國等,是國際動力范疇具有法令約束力的多邊公約。該公約旨在確保地區動力供應,為跨國動力公司,特別是化石燃料公司供給維護。該公約賦予了動力公司就危害其投資的政策起訴東道國政府并索要補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