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20年,為何要對政府收購法進行修訂?此次修訂,政府收購法在主要內容上有哪些改變?為防備和削減政府收購過程中的糜爛問題,征求意見稿作出了哪些規矩?記者采訪了財務部國庫司司長王小龍、我國財務科學研討院宏觀經濟研討中心主任石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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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來,政府收購規劃、規劃和辦法發生了哪些改變?發揮了什么效果?
石英華:政府收購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安排等在內的收購實體,為本身履行職能或供給公共服務的需求,使用納入預算辦理的財務性資金或其他國有資產,以合同辦法取得貨品、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10年來,政府收購規劃不斷擴大,由2012年的近1.4萬億元添加到2021年的3.64萬億元,占財務支出比重持續超過10%,占GDP比重保持在3%以上。
一起,收購規劃不斷擴大,從傳統辦公用品收購逐步擴大到服務保潔、會展服務、方針研討、標準制定、基礎設施建造、醫療服務、養老服務等,包含貨品類、工程類和服務類,2021年工程類、服務類收購占全國政府收購規劃的份額約75%。收購辦法不斷豐厚,以揭露投標辦法為主導,并結合實際情況選用約請投標、競賽性商洽、競賽性商量、詢價、單一來源收購等多種辦法。
此外,政府收購準則變革加快推進,政府收購準則不斷完善。政府收購方針功用持續拓寬,在支撐商場主體創新開展、中小企業開展、綠色開展等方面的方針效果凸顯。
10年來政府收購在完善國家預算辦理準則、提升財務資金使用功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開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效果。
時隔20年,為何要對政府收購法進行修訂?
王小龍:現行政府收購法自2003年1月1日開端施行。經過20年開展,政府收購在我國經濟社會開展中發揮了重要效果。但也應認識到,政府收購實踐中仍存在天價收購、賤價惡性競賽、功率不高、人為操控等問題,這既有商場大環境方面的原因,也與準則本身的局限性有關。
2018年11月,中心全面深化變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經過了《深化政府收購準則變革計劃》,清晰了變革方針。2019年起,財務部環繞《變革計劃》布置,按照深化財稅體制變革要求,堅持“樹立以優質優價收購成果和用戶反饋為導向,收購主體職責清晰、買賣規矩科學高效、監管機制健全、方針功用齊備、法令準則完善、技能支撐先進的現代政府收購準則,加快推進樹立現代財務準則”的變革方向,針對突出問題,總結國內外實踐經驗,活躍推進政府收購法修訂作業,現已兩次向社會揭露征求意見。
此次修訂,政府收購法在主要內容上有哪些改變?
王小龍:政府收購法不僅是政府收購行為的標準法,也是財務支出的辦理法、公平競賽的買賣法和避免糜爛的陽光法。立足上述根本定位,此次修法以完善收購辦理機制和健全方針功用系統為主線,經過強化收購人主體職責、完善收購買賣機制、優化政府收購營商環境等,回應現實問題,對接世界規矩,為深化政府收購準則變革供給法令引領和保證。
修法的主要內容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重新標準政府收購規劃。征求意見稿第二條在主體上納入了“其他收購實體”,在資金來源上添加了“其他國有資產”,在意圖上側重“為了本身履職或許供給公共服務需求”,進一步推進國內實踐與世界規矩更好聯接。
二是健全收購買賣機制。完善“政府收購辦法與程序”章節,學習世界做法添加框架協議和創新收購辦法,清晰不同收購辦法適用于不同情形,由收購人依據項目需求特點依法自主挑選,收購程序也更加靈活,確立了更好完成項目績效方針的新導向。
三是強化收購全鏈條辦理。征求意見稿在進一步完善收購程序規矩的一起,前端健全了收購需求辦理和收購計劃辦理,后端加強了合同履約辦理和權利救濟辦理,揭露通明、非輕視和方針要求貫穿收購各環節,構成了以收購需求為引領的全過程辦理閉環。
四是更加注重政府收購方針功用。增設“政府收購方針”章節,添加保護國家安全、支撐科技創新等內容,進一步豐厚方針方針,側重在預算編制、需求確定、辦法挑選、項目評定、合同辦理等環節運用首購訂購、預留份額、收購標準等辦法,保證方針方針落地落實,發揮出方針的最大效應。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促進全國一致大商場建造”作為立法宗旨和意圖之一,有什么考慮?如何完成這一方針?
石英華:政府收購商場是國內商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決落實建造全國一致大商場的要求。政府收購范疇的全國一致大商場建造,應堅持商場一致、規矩一致、方針一致,促進公平競賽準則在全國規劃內真實落地。征求意見稿完善了相關內容。
一是促進政府收購法令準則的一致。在政府收購全體框架下,一些范疇仍存在收購規矩和商場不一致的問題,如工程收購和服務貨品收購分別受不同的法令調整。近年來,我們在各范疇協同推進需求標準化建造和資源交融同享,取得了活躍進展。下一步,還應繼續推進各范疇收購規制在法令層面的一致,避免同樣的項目由于適用不同的準則產生不同的成果。
二是側重政府收購方針的一致。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九條要求,政府收購保護全國一致大商場和公平競賽,收購方針由財務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一致制定,避免各地區、各部門借收購方針切割一致商場,演變成地方保護。
三是消除政府收購商場的隱性壁壘。征求意見稿第十四條規矩,收購人不得以地域、所有制等不合理的條件對供貨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輕視待遇。側重加強公平競賽檢查和收購監督辦理,持續清理政府收購范疇違背全國一致大商場建造的規矩和做法,優化政府收購營商環境。
此次修訂如何經過完善政府收購公平競賽機制,處理實踐中存在的賤價惡性競賽、人為操控、圍標串標等問題?
王小龍:公平競賽是政府收購的中心準則。政府收購范疇的公平競賽不只是收購環節的程序標準,還需求齊備的需求辦理、收購程序、評定準則、合同辦理與權利救濟等準則,構成完好的辦理系統予以保證。
本次修法著力完善了公平競賽的中心機制。首先是加強需求辦理。征求意見稿增設“政府收購需求辦理”專章,收購需求依據預算績效方針確定,收購辦法、競賽規劃、評定準則和合同辦理與收購需求對應,既提高了需求和評定的科學性,也能更好完成績效方針。一起,側重收購需求客觀清晰是競賽的根本前提,避免因需求不清導致供貨商投標沒方向、價格不可比、賤價惡性競賽等問題。
其次是完善評定準則。征求意見稿細化了最低評定價法、綜合評分法和最優質量法的適用情形,側重評定要素的設置要與標的直接相關,真實落實“需求清晰基礎上競賽性價比”,避免因脫離標的本身濫設評定要素導致的圍標串標、人為操控等問題。
最終是加強合同履約辦理。征求意見稿豐厚了“政府收購合同辦理”章節,強化合同束縛,突出合同與收購環節的聯合,收購文件的要求和供貨商的呼應都是簽訂合同的依據。細化合同履行、改變要求,保證競賽成果得以嚴厲執行,避免因履約不到位、隨意改變合同導致的偷工減料、賤價中標高價結算等問題。
浙江省寧波市紀委監委緊盯違規插手干涉政府收購項目問題,強化智慧監督,整合政府收購項目相關信息,使用大數據技能比對、篩選、磕碰,為精準監督供給數據支撐。圖為該市紀委監委作業人員了解智慧監督一體化平臺運轉情況。羅飛鴻攝
為防備和削減政府收購過程中的糜爛問題,征求意見稿作出了哪些規矩?
王小龍:政府收購法是避免糜爛的陽光法,標準政府收購活動是政府收購法最根本的方針。政府收購法自施行以來,在黨風廉政建造和反糜爛作業中發揮了重要效果,但由于收購人主體職責不落實,公平競賽機制不落地,實踐中仍存在一些糜爛問題。
征求意見稿著力完善政府收購體制機制,織牢織密不能腐的準則籠子。一個最主要的改變就是在原有“管采分離”、揭露通明、綜合監管等監督制約機制的基礎上,側重完善預算單位內部辦理準則。經過理順收購人、署理組織和評定專家之間的權責關系,樹立健全收購人對收購成果擔任機制。一起,要求收購人加強內控辦理,將政府收購納入單位內控辦理系統,健全收購需求、收購計劃的評估論證和團體決議計劃準則,落實好收購全流程中的法人主體職責和各環節的個人崗位職責。
優化收購買賣機制是防備糜爛的另一項重要行動。征求意見稿經過清晰評定辦法挑選、細化評定要素設置以及強化評定專家的咨詢效果,進一步提高評定的客觀性,削減人為操控空間;經過嚴厲合同辦理、加強履約驗收,避免收購人與中標、成交供貨商借“陰陽合同”,實質性改變收購成果,獲取不法利益。
征求意見稿還完善了信息揭露機制,更好發揮揭露通明這一“防腐劑”的效果,強化社會監督。一起,健全職責追究機制,細化了收購人、署理組織、評定專家和供貨商等各類主體的法令職責。如,添加了收購人承當職責的情形,依據違法程度細分了供貨商的一般違法和嚴峻違法職責等,嚴厲職責追究,有效防備糜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