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伏們得悉,青海省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預備清單)清晰,有7個大基地項目合計700萬千瓦入圍,其中包含4個100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2個100萬千瓦光伏光熱項目以及1個100萬千瓦風光儲項目。業主涵蓋隆基綠能、國家電投、中能建聯合江蘇美科、中電建、中廣核、國能、中車等,規劃各100萬千瓦。
根據清單,青海省第二批項目合計將建造540萬千瓦光伏、120萬千瓦風電、40萬千瓦光熱以及100萬千萬/360萬千瓦時儲能。儲能類型包含,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這些項目均采納就地消納,建造工期均為2年,估計開工2022年9月底前~投產2024年。項目概況如下:
事實上,8月24日,青海省動力局在“關于加強海南州清潔動力工業建造的主張”——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第224014號主張答復的函上也透漏了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取得重大進展,同時也表明青海第一批風光大基地已開工海南州6.4GW項目,爭取第一批青海風光大基地到年末建成并網3GW。(概況:青海:7GW項目歸入第二批風光大基地清單)
另外,青海動力局還要求海南州、海西州發展改革委全力推進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造,加快處理核準(存案)手續,加強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草等有關部門銜接,拓荒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強化項目要素保障。
各項目業主要趕快擬定項目接入體系方案,對于契合評定要求的項目,省電力公司須在《電網公平敞開監管方法》要求時限內完結接入體系批復。同時,省電力公司要同步開展項目接入電網工程規劃建造,保證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和接入電網工程同步投運。
各業主要嚴厲實行項目申報時的承諾,同步建造儲能調峰設備,加快配套工業落地,保證儲能調峰才能和新增配套工業負荷不低于新動力的全壽數周期;運轉期內若出現調峰才能缺乏、用電負荷減少或中止狀況,需補足調峰才能、重新引入用電負荷,保證施行作用不低于項目申報水平。無法完結要求的項目,配套新動力應同步施行退坡運轉或調整替換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