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產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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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出產規模的大小來判斷混凝土拌和設備的出產才能。年產量20萬m3以下,混凝土拌和設備出產率一般不小于90m3/h;年產量在20萬一30萬m3,混凝土拌和設備出產率一般為120m3/h;年產量30萬m3以上,混凝土拌和設備出產率一般為150m3/h或200m3/h。
二、施工場所
依據施工場所的大小,可選擇混凝土拌和樓或混凝土拌和站。選用混凝土拌和樓,骨料一次提高,相同容量的拌和機出產率比拌和站高,整體造型整齊美觀,料場占地面積小,出產環境好,但制造、裝置周期長,一次性出資費用高。選用混凝土拌和站,骨料需兩次提高,安置靈活,制造、裝置周期短,一次性出資費用低,但料場占地面積大,出產環境差。
三、配屬設備
依據配屬設備狀況來選擇混凝土拌和機的規格及作業尺度。拌和運輸車的裝載才能應當與拌和機的出料才能相匹配,匹配不妥會影響作業效率。裝載機的上料才能應與混凝土拌和站配料站的上料高度相匹配。
四、辦理功用
若選用集約化網絡辦理,應考慮混凝土拌和設備的網絡辦理功用,避免給將來晉級帶來困難。
五、設備技能功能
首要從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優良性和通用性幾方面考慮。設備應當具備作業原理先進、自動化程度高、辦理功用強大和環保功能好的特點。設備應裝備優良,操控方法可靠,適用性強,可維修功能好。另外,還要考慮計量精度高,拌和質量好,出產效率高,能源消耗低,標準件運用量大,可互換性好。
六、供貨商信譽
首要包括裝置調試是否嚴厲;技能指導與培訓是否到位;售后服務是否及時;備件供應是否充沛。
七、功能價格比
全面地尋求設備技能功能是不明智的,會添加無謂的出資,但只尋求低出資而下降設備技能功能則會帶來運用成本的添加,這樣的作法也是不可取的。國內市場上進口設備的綜合功能較高,但價格也較貴。國產設備中的幾個國內知名品牌,盡管綜合功能還無法與進口設備相比,但關鍵部位的裝備也遍及選用進口元件,首要作業功能并不比進口設備差多少,價格卻低得多。比較合理的作法是選擇適宜的功能價格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