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計劃》首要內容包含大力開展村莊綠色動力、加快施行村莊電網穩固進步工程、培養強大村莊綠色動力工業、穩固拓寬脫貧攻堅效果、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出產生活方式等六個方面內容和保證措施,共22項任務,施行期限為2022—2025年。
《施行計劃》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動力在村莊動力消費中的比重持續進步,村莊地區供電才能和服務水平顯著進步。村莊綠色低碳新模式新業態逐步推行,建成一批光伏演示村、村莊新動力微能網演示項目、動力生態村等村莊動力綠色低碳試點演示項目,新動力工業成為村莊經濟的重要補充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的首要方針。
大力開展村莊綠色動力方面,首要落實自治區“十四五”可再生動力等專項規劃及整縣光伏試點計劃要求,結合全區農業工業化出產應用,優先推動村莊集中式可再生動力規模化開展,有序開展分布式光伏,量體裁衣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有序推動村莊生物質能開發利用。
《施行計劃》還提出,引導充電事務運營商、新動力汽車企業在鄉鎮駐地、大型村鎮、易地搬家集中安頓區、旅行景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造充換電設備,優先推動縣域內公務用車、公交車、出租車運用電動汽車,推行新動力汽車在旅行景區和特征小鎮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