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財政廳相關擔任人告訴記者,遼寧正以立異評定專家履職點評為突破口,將專家履職點評成果與行政處分相結合,經過構建評定專家履職點評系統,提升政府收購精細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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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為了進一步強化政府收購評定專家管理,標準政府收購評定行為,進步評定工作質量,遼寧省財政廳近期出臺方針文件,并在此基礎上,組織研制信用點評系統,憑借信息化手法,緊密圍繞專家品行體現、技能水平、服務效果等評定履職狀況,經過行政處分和量化扣分方式,標準專家執業行為,逐漸構建評定專家履職點評系統。
據介紹,遼寧省財政廳立異評定專家履職點評方式,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日常點評與監督點評相結合。收購人、收購署理組織擔任日常點評;財政部門擔任監督點評。二是履職點評與行政處分相結合。依照評定專家參加項目評定時產生的違規景象輕重,將履職點評內容分為要點點評行為和一般點評行為,共25種景象。評定專家如呈現在評標完畢前私自接觸投標人、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逃避等行為,財政部門將依照政府收購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給予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正告、罰款以及制止參加政府收購評定活動等行政處分;評定專家如呈現未請假且未準時到評標現場、未出示有效證件合作署理組織工作人員核驗身份等行為,財政部門對該評定專家進行扣分處理。三是點評成果與獎懲機制相結合。根據評定專家的年度履職點評狀況,對評定專家施行相應的獎懲辦法。其中,年度點評等級為“優異”的,收購系統將結合其日常學習訓練狀況主動進步其被抽取概率;年度點評等級為“不合格”的,將暫停其6個月的抽取資格。6個月后,經在線政府收購方針法規訓練測驗合格后,方可繼續參加政府收購評定活動;連續2年履職點評等級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此外,咱們還要求收購人、收購署理組織對照評分標準,認真擔任地對評定專家履職狀況進行點評,并附相關證明資料。評定專家也擁有申述的權利。評定專家如果對量化扣分有貳言的,可在點評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述,由同級財政部門擔任核對確定,經確定申述屬實的,可修改點評成果。”上述擔任人表示,遼寧省財政廳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評定專家的業務訓練和監管處分力度,推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府收購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