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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DEPA成員國決議建立我國參加工作組,請問能否介紹有關具體情況?
答:
2021年10月30日,習近平主席在出席二十國集團(G20)羅馬峰會宣布重要講話時宣布,我國決議申請參加《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11月1日,商務部部長王文濤代表我國向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參加申請。自提出申請以來,我國與DEPA成員國智利、新西蘭、新加坡展開了各層級對話,包括使用不同場合在部級層面展開深化溝通交流,與DEPA成員國舉行兩次首席商洽代表會議、屢次技術層商量以及數字法律法規研討會,全面答復成員國提出的我國數字經濟辦理相關問題。DEPA成員國欣賞中方為參加DEPA所做的盡力和展現出的誠意,活躍點評中方推進數字經濟對外敞開和互利協作的志愿,通過認真評價,決議同意建立我國參加工作組。中方對DEPA成員國的決議表明歡迎。
建立參加工作組意味著我國全面推進參加DEPA的商洽。工作組將由DEPA成員政府代表組成,智利擔任主席,在工作組框架下與我國展開商量,推進我國參加進程。
我國是全球第二大數字經濟體,正在加速數字化開展,建設數字我國,穩步拓展規矩、規制、辦理、標準等準則型敞開。我國申請參加DEPA并活躍推進參加進程,充分體現了我國與高標準世界數字規矩兼容對接,拓展數字經濟世界協作的活躍志愿,是我國繼續推進更高水平對外敞開的重要行動。我國參加DEPA,有利于推進數字貿易范疇擴大敞開,與成員建立起規矩相通、標準相容的一體化數字貿易市場,有利于擴展與各國在新式數字范疇的互利協作,為企業帶來數字工業協作商機,促進各方數字經濟開展。我國活躍推進參加進程,也將增強DEPA作為更廣泛世界數字經濟規矩的影響力。
下一步,中方將在參加工作組框架下,全面做好參加DEPA的預備,與DEPA成員展開實質性商洽,繼續推進參加進程。中方愿與各國共同刻畫敞開、安全的數字經濟開展環境,共享數字經濟開展紅利,為推進全球數字經濟開展作出活躍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