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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交易港建造總體計劃》要求海南創新生態文明體系機制,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建造,樹立資源高效利用準則。
《計劃》清晰海南實現碳達峰分階段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進步至22%以上,可再生動力消費比重到達10%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動力消費比重力求進步至54%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計劃》指出,海南建造安全高效清潔動力島,大力展開風、光、生物質等可再生動力,高效安全、積極有序展開核電,2025年、2030年非化石動力發電裝機比重別離到達55%和75%。
根據《計劃》,海南推進形成以服務型經濟為主的自貿港特色產業結構,實現綠色經濟和數字經濟一起驅動的新模式。海南還將推進城鄉布局綠色低碳化,推進各市縣創立一批低碳城市、低碳園區、低碳社區、低碳校區、低碳景區、低碳修建試點。
在交通范疇,《計劃》提出海南構建低碳化海島交通系統,建造掩蓋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公交場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與充電站。分階段分范疇逐步推進全省各類轎車清潔動力化,建造世界新動力轎車體驗中心。到2025年,公共服務范疇和社會運營范疇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動力比例達100%。到2030年,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務范疇、社會運營范疇車輛全面實現清潔動力化,私人用車范疇新增和更換新動力轎車占比達100%。
海南將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協作,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探究展開減排項目及配額互認。發揮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前沿優勢,在綠色技能、綠色配備、清潔動力等方面加強與國際交流協作。強化與其他自貿港在綠色基礎設施建造、綠色出資與交易等范疇的協作與交流,探究共建自貿港綠色展開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