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促進醫療器械工業高質量開展20條措施》,從醫療器械研發、注冊、出產經營、綜合服務措施四個方面,助推云南省醫療器械工業高質量開展。
在研發環節,完善助企咨詢服務機制,開辟多種咨詢途徑。建立服務機制,為有需求的企業提供產品檢測技術支撐,活躍指導第三方檢測服務渠道建設。施行審評提早介入,施行“四階段提早介入”服務企業形式,即:研發階段的立異產品合規性支撐、查驗階段的產品查驗與承檢機構的聯動、臨床實驗階段的實驗方案提早檢查、審評批閱階段的優先審評批閱產品受理前5個工作日內的快速預審,促進產品快速上市。
在注冊環節,最大限度縮短行政答應工作時限,將醫療器械注冊、出產、經營答應時限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要求壓縮至最短。施行部分答應資料容缺受理,將過去“資料不齊不能辦”變為“一邊準備資料,一邊受理批閱”的并行推動形式。
在出產經營環節,發揮第三方物流政策引領作用,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的醫療器械出產經營企業可委托具備條件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代為儲存、配送醫療器械。
在醫療器械綜合服務措施方面,加大醫療器械立異支撐力度,建立注冊人服務渠道,發布有意向委托出產企業信息,方便注冊人尋覓委托出產合作企業;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醫療器械技術立異體系,使醫療器械工業園區與高校、科研機構融合開展,推動研究成果轉化;加快集團內搬運品種審評批閱速度,對同一集團企業在境內已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來滇申請注冊的,優化審評批閱流程,將原審評批閱結論作為重要參閱,提速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和醫療器械出產答應證核發;探究中醫醫療器械工業開展途徑,依托多民族資源,探究民族醫藥理論指導下的特色中醫醫療器械研發、工業化途徑,助推民族醫療器械工業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