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主營事務為新能源材料事務和城市礦山事務,是A股鋰電池收回領域龍頭公司。關于此次赴海外上市,格林美稱,本次發行上市方案募集資金,擬首要用于支撐其海外鎳礦項目出產運營、海外電池材料項目開發等。
格林美中心產品出貨量全球居前
本年4月底,格林美初次披露了方案境外上市的方案。其在4月30日公告,公司董事會審議經過了《關于公司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及轉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6月26日,格林美公告稱,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發行全球存托憑據(GDR)所對應的新增A股根底股票不超越4.78億股,依照公司確定的轉化份額核算,GDR發行數量不超越4783.52萬份。轉化份額調整的,GDR發行數量可相應調整。完成本次發行后,公司可到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
從事務形式來看,格林美首要經過收回處理廢舊動力電池、電子廢棄物、報廢汽車、廢塑料與鎳鈷鋰鎢戰略資源,經過再造鎳鈷鎢、銅鐵鋁、金銀鉑等金屬資源以及制作鎳鈷鎢粉體材料、改性塑料、鎳鈷鋰新能源材料等高技能材料來實現出售和盈余。
數據顯現,2021年,格林美中心產品動力電池用三元前驅體材料出貨量超越91000噸,同比大幅增加近120%,比較2019年出貨量增加51.58%,位居全球商場前二;3C電池材料四氧化三鈷出貨量約16000噸,同比增加近4.14%,比較2019年出貨量增加60.42%,占全球四氧化三鈷供應量的16%以上,穩居全球商場前二。
多家A股公司擬發行GDR并在瑞士上市
本年2月,證監會發布新修訂的《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據事務監管規則》,擴展了互聯互通事務規模,瑞士一躍成為中國企業新的上市目的地。
新修訂的《監管規則》對GDR事務進行了優化。舊《監管規則》只允許上交所上市公司發行GDR,并在境外上市,而新《監管規則》也允許符合條件的深交所上市企業在境外發行GDR。同時,新《監管規則》還將“滬倫通”機制認可的境外商場規模從此前的英國擴展至了德國和瑞士。
揭露材料顯現,本年3月以來,已經有超越10家A股公司披露了發行GDR并在瑞士上市的方案。
本年3月,三一重工(600031)、樂普醫療(300003)、國軒高科(002074)和杉杉股份(600884)就宣告了發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的方案,成為新《監管規則》發布后第一批發布瑞士上市方案的A股公司。爾后,方大炭素(600516)、健康元(600380)、科達制作(600499)、格林美也相繼發布了發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的方案。
6月28日,鋰電子電池模組解決方案供應商欣旺達(300207)宣告,公司方案發行GDR并在瑞交所或倫交所上市。
6月29日,芯片制作商韋爾股份(603501)和飲料出產商東鵬飲料(605499)發布公告稱,公司方案在境外發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
從各家公司發布的公告看,發行GDR的目的首要包含:拓展公司的世界融資渠道,使用海外資本商場,優化公司股權結構,擴展海外商場份額,以及提升品牌的世界影響力。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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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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